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

图片
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 / 强制 > 行政处罚结果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环执罚〔2023〕6号(重庆高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渝环执罚〔2023〕6号

?

被处罚单位:重庆高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高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MA60WLJJ6U?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办事处高阳路1497号

?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裁量理由

2023年4月2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在尾气1号检测线的汽油车排气检测仪进气口取样管上安装了一个三通连接管,该管道可吸入环境空气你单位当天利用该检测线进行了在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并出具了在用车检验(检测)合格报告。违反《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直接与排气样气接触的取样管材料应是无气孔的,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吸咐、吸收、影响样气或与样气产生反应”的规定,构成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3年4月21日《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视听资料》《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证明你单位在尾气1号检测线的汽油车排气检测仪进气口取样管上安装了一个三通连接管,违反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的相关规定。

2.在用车检验(检测)报告8份(渝DAY228、渝CEW256、渝D815T8、渝D99K85、渝A7HA38、渝C913D3、渝CX1185、渝C5M737)收费凭证、重庆高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收费公示。证明你单位出具了虚假排放检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400元。

3.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函及《重庆高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人员任命的决定》证明本次环境违法行为主体为重庆高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4.2023年5月25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执法人员复查时,你单位已整改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

我队于2023年5月18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环执罚告〔2023〕7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环执改〔2023〕7号),告知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在告知的期限内未申请听证,于2023年5月19日提交《陈述申辩书》,述称:一是公司完全接受并积极配合现场检查,无任何隐瞒;二是公司积极、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没有产生社会危害,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拆除了取样管上的三通连接管,并于4月24日召回涉及违法检测的8辆汽车,严格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的检测标准进行了检测,经复检,8辆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验结果为合格。三是公司系新站,本次违法行为系初犯,公司是2020年5月成立的,法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已深刻认识到公司的管理制度还需完善,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负责人对检测人员的监管和督查,确保车辆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四是公司目前经济困难,缺乏支付高额罚款能力,因新站成立前期投入成本巨大,加之近几年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公司在经营上存在困难,目前财务空虚,入不敷出。综上,恳求酌情依法减轻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罚款金额。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认为:你单位未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的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已构成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鉴于执法人员复查时,你单位所述的检查次日拆除三通连接管及召回涉案车辆复检情况属实,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警告处分,并组织了相关培训学习及自查自纠工作。综合考虑你单位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较小的情况,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环规20226)第十一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多种裁量情节的,按照下列规则实施处罚:(一)具有两个以上从轻处罚情节且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按法定最低处罚幅度实施处罚”的规定,对你单位从轻裁量。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下列行为之一,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六)违反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的其他行为”的规定,我队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壹拾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合计壹拾万零肆佰元整。

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请及时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缴款票据开具事宜,联系电话:023-89188806。逾期不缴纳罚款,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3年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