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

图片
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 / 强制 > 行政处罚结果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环执罚〔2023〕5号(李朝双)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渝环执罚〔2023〕5号

?

被处罚个人:李朝双

身份证号:5102**********004X

址:重庆市大足龙岗街道北环西路**单元*

?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裁量理由

2023年4月19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单位在20231月6日检测的渝CT0001车辆(该车发动机规定额定功率122Kw,在用车检验(检测)报告记录额定功率88Kw实测功率40.7Kw)、1月29日检测的渝AP077S车辆(该车发动机规定额定功率122Kw,在用车检验(检测)报告记录额定功率72Kw、实测功率33.8Kw)、2月10日检测的渝C3G518车辆(该车发动机规定额定功率120Kw,在用车检验(检测)报告记录额定功率75Kw、实测功率46.2Kw)、2月13日检测的渝CCG706车辆(该车发动机规定额定功率120Kw,在用车检验(检测)报告记录额定功率72Kw、实测功率37Kw)等4辆车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额定功率40%,单位出具了在用车检验(检测)合格报告。违反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加载减速法功率扫描过程中,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否则判定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规定,构成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你作为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3年4月19日《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视听资料》、《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证明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规定对4辆机动车开展检测,共收取尾气检测费200元

2.在用车检验(测)合格报告4份(CT0001、渝AP077S、渝C3G518、渝CCG706、汽车产品技术参数4份、全市车辆检测登录信息系统截屏4份(CT0001、渝AP077S、渝C3G518、渝CCG706车辆检测登录信息)。证明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4辆机动车出具的检测报告与车辆发动机实际额定功率不相符。

3.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关于梁长生等11名同志岗位职务任命的通知证明本次环境违法行为主体为李朝双。

4.2023年5月24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执法人员复查时,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车辆检测现场操作流程符合规范。

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

我队于2023年5月17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环执罚告〔2023〕5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环执改〔2023〕5),告知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告知的期限内未申请听证,于2023年5月25日提交《陈述申辩书》,述称:4辆机动车均为过户保留号牌车辆,登录人员按照正常流程调取车辆信息,由于系统问题,获取的是过户之前的车辆信息,登录人员只核对了车架号及发动机型号等信息,忽略了对功率的核定,导致登录信息与实车不符,虽不是人为主观篡改,但公司为主体责任承担对象,愿接受行政处罚。调查结束后,公司立即召开员工大会,强调增强自身责任心,举一反三,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知识,并与全体员工签订了诚信、合法、客观、公正参与检验检测活动的承诺书。同时公司与软件供应厂家进行了沟通,对软件进行了修复升级。公司于2019年4月开业,2020年8月,因政府无偿征地,停站三个月进行搬迁,因机动车免检新政策,机动车检测数量大幅下降,加之疫情影响,实际经营困难。综上,恳请贵队念在公司并非主观违法,减少处罚金额。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认为: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检测并出具在用车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已构成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鉴于执法人员复查时,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完善相关制度,检测现场符合规范。综合考虑重庆市长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较小的情况,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环规20226)第十一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多种裁量情节的,按照下列规则实施处罚:(一)具有两个以上从轻处罚情节且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按法定最低处罚幅度实施处罚”的规定,对你从轻裁量。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下列行为之一,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六)违反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的其他行为。”的规定,我队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万元整

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请及时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缴款票据开具事宜,联系电话:023-89188806。逾期不缴纳罚款,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3年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