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环执罚〔2022〕80号(重庆美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渝环执罚〔202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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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重庆美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良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671035781N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兴德路8号4幢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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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裁量理由
我队于2022年4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建有1条七层共挤EVOH高阻隔膜生产线和3条三层共挤流延生产线,属于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其中1条七层共挤EVOH高阻隔膜生产线为2021年7月新建的,3条三层共挤流延生产线为2021年7月迁建的,总投资额共计约210万元,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尚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投入生产,上述行为构成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调查询问笔录;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3.视听资料;
4.投资情况说明;
5.关于重庆美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七层共挤EVOH高阻隔膜生产研发项目需办理生态环保相关手续的情况说明;
6.环境保护咨询合同;
证据1-6证明我队于2022年4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2021年7月建设了1条七层共挤EVOH高阻隔膜生产线和3条三层共挤流延生产线,属于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总投资额共计约210万元。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授权委托书;
证据7-9证明你单位为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我队于2022年8月1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环执罚告〔2022〕89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环执改〔2022〕81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并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于2022年8月1日向我队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述称一是已于2022年5月办好相关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设施验收;二是2021年6月搬迁至现址后,设备处于调试阶段,未正式进行生产;三是因疫情影响,公司经济困难,希望免予处罚。
我队认为:你公司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影响下开工建设,构成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应予处罚。根据《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综合、全面考虑以下情节:(一)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社会影响;(二)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五)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六)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和《重庆市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制度类”“(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类”“《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报告表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2.5%以下)”的规定,鉴于你单位系初犯,且经复查你单位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同时考虑疫情影响,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你单位按总投资额的1%予以从轻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我队决定对你单位按总投资额210万元的百分之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贰万壹仟元整。
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请及时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缴款票据开具事宜,联系电话:023-89188806。逾期不缴纳罚款,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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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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