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

图片
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 / 强制 > 行政处罚结果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环执罚〔2021〕139号(重庆欣东泰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渝环执罚〔2021〕139号

?

被处罚单位:重庆欣东泰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建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20364325XN?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办事处东津坨板板桥

?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裁量理由

我队于2021年6月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未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将废矿物油(废物种类:HW08类)等危险废物散乱堆放在厂区内,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的有关规定,构成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1年6月8日《现场检查(勘察)记录》

2.2021年6月8日《调查询问笔录》

3.《视听资料》

4.《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证据1-5证明我队于2021年6月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未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间,未规范贮存废矿物油(废物种类:HW08类)等危险废物

6.《关于重庆市东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高低压成套开关柜生产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备案的通知》

7.《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证据6-7证明你单位按照要求应当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间。

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证明你单位贮存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的规定

9.《营业执照》

10.《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证据9-10证明你单位为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

11.2021年9月27日《现场检查(勘察)记录》

12.你单位《陈述申辩书》及《6月8日检查出环保问题整改的会议纪要》;

证据11-12证明你单位积极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

我队于2021年1030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环执罚告〔2021〕180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环执改〔2021〕175),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并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113日,你单位向我队提交了一份《陈述申辩书》及《6月8日检查出环保问题整改的会议纪要》,述称:公司在认识到违法行为后立即进行了纠正,已制定整改措施,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规范,并将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转移至危险废物贮存间集中存放2021年116你单位再次提交一份《事实经过陈述书》,述称:我司一直建立有危险废物贮存间,检查时废矿物油桶不是在废弃仓库而是堆放在生产车间,未违反法律规定。单位未申请听证。

队认为:你单位未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间,未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有现场检查视频资料及其他证据证明,事实清楚,依法应予处罚。你单位前后两次陈述不一致,后一次述称建立有危险废物贮存间,从视频资料来看其实是一间不足两平方米的空房,危险废物均散乱堆放在该房间外的其他地方,因此对你单位陈述理由不予采信。根据复查情况及你单位提交的整改照片,鉴于你单位积极整改环境违法行为,依据《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同时考虑到疫情影响,为支持企业发展,对你单位予以从轻裁量。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我队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拾万元整

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请及时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缴款票据开具事宜,联系电话:023-89188806。逾期不缴纳罚款,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1年12月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