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环执改〔2021〕148号(重庆市搏双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渝环执改〔202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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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改正单位:重庆市搏双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开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9084663206N
地址:南川区东城街道龙岩河居委9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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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我队会同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将约150吨煤渣、60吨磷石膏杂石、10吨废石膏粉等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在离生产厂区100米的场地上,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你单位未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的规定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构成未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2021年9月1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视听资料》《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和第二款“有前款第十项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我队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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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