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环执改〔2020〕38号(重庆市天鸿物流集团曜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渝环执改〔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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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改正单位:重庆市天鸿物流集团曜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本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MA5YQ2GN4E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粱镇泗华路南坪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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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市天鸿物流集团曜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对黄渝FT7123、黄渝FL0199、蓝渝A3RL86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验时,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要求进行结果判定,在上述车辆排放检验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的情况下,出具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
????以上事实有 2020年11月24、25日黄渝FT7123、黄渝FL0199、蓝渝A3RL86车辆检测现场视频,2020年12月3日《调查询问笔录》2份,《重庆市在用车检验(测)报告》3份(黄渝FT7123、黄渝FL0199、蓝渝A3RL86),重庆市天鸿物流集团曜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关于蓝渝A3RL86等3台车收费情况的说明(矅华检测﹝2020﹞5号),《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我队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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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