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环执改〔2020〕24号(重庆市中源煤业集团笔山煤矿有限公司)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渝环执改〔20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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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改正单位:重庆市中源煤业集团笔山煤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刚
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736591667A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笔山村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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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我队会同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堆场露天堆放的煤矸石和碎石部分未覆盖,也未采取其他措施降尘。
以上事实有2020年9月1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影像资料》,《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开)环准﹝2015﹞044号)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档,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我队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我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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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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