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

图片
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 / 强制 > 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

丰都县奎兴榨菜专业合作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环执改〔2019〕2号

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渝环执改〔2019〕2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丰都县奎兴榨菜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陈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0230MA6018XY3E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社坛镇火龙山村2社

 

我队执法人员2018年12月26日对你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起榨菜时夹带的腌制废水通过腌制池旁的引流沟排放至厂区外,通过厂区外公路旁的雨水沟渠外排。根据重庆丰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丰环(监)字[2018]第WT14号)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1.95×103mg/l、氨氮浓度93.4mg/l、总磷浓度18.2mg/l,按照城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7-2002)一级标准A标准,化学需氧量超标39倍、氨氮超标18.68倍、氨氮超标36.4倍,构成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以上事实有《影视资料》《营业执照》《监测报告》、《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我队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你单位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我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你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