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15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8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41118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1000吨/年高能锂电材料电池级金属锂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龙安大道20号 |
重庆天齐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在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生产厂区东侧地块实施,主要新建氯化锂车间和电解车间,配套建设罐区、产品库房、循环水站等公辅工程,年产电池级金属锂1000吨/年。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60万元,占总投资的3.9%。 |
(1)大气环境:项目氯化锂车间酸解废气及罐区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锂干燥系统通过设备自带的旋风分离及袋式过滤系统收集产品,氯化锂干燥废气经一级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电解车间设置有12台电解槽,厂房外设置2套氯气吸收系统(每套系统对应6台电解槽)对电解工序产生的氯气进行吸收利用,阳极室产生的氯气经管道密闭输送至氯气吸收系统,每套吸收系统设置4台碱液喷淋塔,采用“三级串联碱液(氢氧化物)喷淋吸收”工艺,运行模式为三运行一切换(更换吸收液),两套系统处理后的尾气一并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气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排放限值要求。锂渣稳定化处理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氯化氢达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排放限值要求。新建1台8吨/小时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直接经10米高排气筒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要求。项目电解车间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氯化锂车间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氯化锂蒸发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以及废气喷淋设施补充水;除硼树脂清洗再生工序树脂冲洗水回用于氯化锂溶解工序,树脂再生产生废水中和处理后进入杂盐单效蒸发系统,蒸发冷凝水进入氯化锂装置区的冷凝水回收罐全部回用;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水回用于氯气吸收系统;酸解废气喷淋塔排水全部回用于稳定化处理废气喷淋塔补充用水;氯化锂干燥废气喷淋塔排水部分回用于稳定化处理废气喷淋塔补水,多余部分进入设备清洗池用于设备清洗;稳定化处理废气喷淋塔排水进入设备清洗池用于设备清洗。设备清洗水收集后定期运至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作为原料回收利用锂。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地坪清洁废水、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地坪清洁废水、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共计约13.6立方米/天,经厂区新建处理能力为20立方米/天的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中和处理监控pH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排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铜梁区东城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水质要求后,进入铜梁区东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淮远河。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项目废气喷淋塔排水、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管道采用防腐防渗材料;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氯化锂装置区、罐区、设备清洗池、氯气吸收系统装置区、事故水池等设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氯气吸收系统装置、设备清洗池等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蚀措施;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腐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土壤: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废气喷淋塔排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分区防腐防渗、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项目真空蒸馏渣外售至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高钠锂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熔融炉渣、过滤渣稳定化处理后,与电解渣溶于设备清洗水中,送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回收利用;不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电解槽废石墨阳极、废不锈钢阴极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氯化锂装置杂盐蒸发系统蒸发废渣、粗锂过滤装置废滤网、废旧耐火材料、废除硼树脂送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液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氯化锂装置除杂过滤渣、除钠过滤渣、废过滤材料按要求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生化池污泥由专业清掏公司进行清掏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项目设置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为2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7)环境风险: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严格执行《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等要求;氯气吸收管道设置负压监测,与生产装置联锁,当管道负压低于设定值时立即切断电解槽的电源停止电解;各级氯气吸收塔内的吸收液设置pH自动监测及报警装置;每套氯气吸收系统末端设置两台15000立方米/小时的风机(一用一备);电解装置区配备氯气捕消器;氯化锂装置区设置环形地沟、应急水池;氯气吸收系统装置区设置围堤及环形地沟;储罐区设置围堰;储罐装卸区、设备清洗水装车区分别设置环形地沟和集液池;厂区按要求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金属锂库房设置现场摄像监控系统、湿度计和自动红外线温感报警装置;氯化锂电解及金属锂提纯、铸锭、包装等单元以及金属锂库房禁止用水等易与锂发生反应的材料灭火,配备D类(锂专用)干粉灭火器;厂内沿用已建设的容积580立方米的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配备两台事故水泵兼初期雨水泵,雨水总排口前设置雨污切换阀;依托厂区北侧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的消防泵房内设置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供应消防设施、氯气吸收系统、事故水泵的应急用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532吨/年、0.071 吨/年。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为1.39吨/年、0.746 吨/年、2.145吨/年。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来源的函。 |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500151-04-01-345392)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