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宣汉至开州至云阳至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官渡段 |
巫山县 |
重庆市巫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局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宣汉至开州至云阳至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官渡段属新建性质,路线起于巫山县巫峡镇巫山枢纽互通,与G42沪蓉高速、巫大高速衔接,途经巫山县巫峡镇、建平乡、官渡镇,终点止于巫山县官渡镇。项目线路全长17.7千米,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8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巫山神女长江大桥为双向六车道,桥面宽度57米;线路桥隧比94.1%,沿线设桥梁3373.75米/7座,其中特大桥1530米/1座,大桥1679.75米/4座,中桥164米/2座;隧道13280.5米/3座,其中特长隧道8556.5米/1座,长隧道4724米/2座;互通式立交3处,车行天桥1座,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救援站1处,隧道变电所6处,沿线不设服务区、停车区。项目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2029年、2035年、2043年。项目施工期48个月,设3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11处表土堆场,新建施工便道32.37千米,修整原有道路15.085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58.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713.5万元。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采取桥梁、隧道和路基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选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严格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正午等时段,以减少对沿线鸟类、兽类等动物的惊扰;利用桥梁等保持线路两侧生态连通;在进出自然保护区的边界设置自然保护区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涉及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路段,路基、桥梁、护坡、隧道洞口等形式设计应美观,与周围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地质遗迹等相互协调;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渣场、表土堆存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严禁堆放废渣或排放废水;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采取编织土袋拦挡或无纺布覆盖;桥梁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钢护筒围堰和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捕捞水生生物。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设备平面布局,重污染设备远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道路表面硬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物料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过程散装原料密闭存放或采用防尘布遮盖,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拌合站搭设防护棚防风阻尘,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内设置的混凝土初喷拌合站位于项目南陵互通收费站永久占地范围内,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并配备喷雾降尘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尾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采用间歇式微机全自动封闭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设备自带沥青回收装置、沥青捕捉器等废气处理设施,加强沥青拌合设备的维护管理,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碎石加工场破碎、筛分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并设置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路面养护和道路绿化,收费站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桥墩施工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泥浆自然沉淀后送至弃渣场处置;在桩基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废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渣、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由施工生产生活区旱厕处理后农用;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预制场和拌合站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或洒水抑尘。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保护、管理规定,严禁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车辆及机械设备清洗场所等,临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截水沟及事故池等废水拦截设施。隧道施工采取“以堵为主,堵排结合”的防排水施工方案,隧道施工时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地下水预测,提前做好堵排水措施和应急预案;隧道施工采用钻孔帷幕灌浆堵水、加强隧道衬砌减少隧道施工涌水量等措施,必要时进行超前支护;严密监测隧道涌水量与位移量,定期对巫山县建平乡洞清湾建平供水站水源地、隧道上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和受工程影响的地下水取水点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编制应急供水预案,预留应急措施相关费用,采取备用水源等补救措施解决隧道施工可能引发的居民供水问题。隧道施工过程采取“清污分流”措施,隧道涌水经侧沟排至洞口涌水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于隧道施工及洒水抑尘,剩余部分排放:其中石里1号隧道出口段和入口段隧道涌水经箐沟排入大宁河,石里2号隧道入口段隧道涌水经箐沟排入大宁河,出口段涌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隧道施工及洒水抑尘,不排放,官渡隧道入口段隧道涌水经箐沟排入长江,出口段隧道涌水排入官渡河;隧道施工废水由中心沟收集排至洞口废水沉淀池,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分别经A2/O+MBR+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出水水质达标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道路清扫等。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对邻近保护目标的施工场地通过限速、夜间禁鸣、移动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隧道工程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运营期设置2处总长约70米的声屏障(高3.0~4.0米),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结合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送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邻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钻渣转运至弃渣场处置;施工场地废汽油或柴油罐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中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化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跨越长江、官渡河及巫山县高唐街道长江红石梁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路段内禁止设储油罐等危化品贮存设施;施工期加强油品管理,临时储油设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石井2号隧道出口段和官渡隧道入口段设置隧道涌水拦截设施,禁止隧道涌水直接排入水体;临近官渡河、长江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截水沟及事故池等废水拦截设施;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与水源地管理单位等主管部门的联动机制,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运营期自然保护区穿越处两端设置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跨河桥梁两侧采用防撞栏设计,巫山神女长江大桥、官渡河大桥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事故池,事故池作防渗处理,其中巫山神女长江大桥配套设置2座事故池(单个容积250立方米),官渡河大桥配套设置2座事故池(单个容积50立方米),加强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的维护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巫山县鼎诚水务有限公司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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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首次网络公示;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19日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4年3月8日和3月12日两次在《重庆晚报》开展报纸公示;同步在项目现场张贴了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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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高档生活用纸及护理用品生产项目(一期) |
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港桥组团笋桥片区重庆理文生产基地新厂区西侧新增用地 |
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市居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座造纸车间,每座车间设置6条相同的生活用纸原纸生产线,共计18条生活用纸原纸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拟建项目供水、供电、蒸汽等主要依托理文重庆生产基地现有设施。生活用纸原纸生产线拟以重庆理文制浆有限公司浆浓度为4%的低浓竹浆和外购阔叶木浆板为主要原料,通过浆料制备、抄纸、干燥、复卷及分切等工序生产高档生活用纸原纸。拟建项目实施后,年设计生产高档生活用纸原纸总规模30万吨/年。 拟建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生产线产生的纸机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分离+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8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污水处理站收集池、混凝反应池、初沉池、污泥储存池、污泥脱水间等产生的臭气密闭收集后经“氢氧化钠洗+稀硫酸洗”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站100米外,该环境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且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这类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设置白水多盘过滤机回收纤维和对白水进行预处理。“绿色制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向拟建项目供应浆浓度为4%的原料浆液约6314.62立方米/天,拟建项目多盘过滤机产生的部分白水约4520.28立方米/天回用至重庆理文制浆有限公司“绿色制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制浆工段,在“绿色制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成前,该部分白水回用于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调整食品级包装用纸改建项目”已投产的20万吨化学浆生产线。多盘过滤机产生的剩余部分白水约6181.78立方米/天与车间清洗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等一起共计约6443.68立方米/天,进入拟建项目新建废水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采取“混凝+初沉池+曝气池+二沉池”处理以及 V型滤池处理,处理后废水通过新建管道及依托理文重庆生产基地新厂区和老厂区间已有管廊架回用至理文重庆生产基地老厂区重庆理文制浆有限公司“年产7.7万吨浆粕技改制浆项目(18万吨浆项目)”备料车间、化浆车间清洗、化学品制备、浆板车间等环节。鉴于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调整食品级包装用纸改建项目”中在建的年产30万吨食品级包装用纸生产线也需将部分白水回用于20万吨化学浆生产线,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重庆理文制浆有限公司、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联合出具书面承诺,拟建项目建成后理文重庆生产基地不新增废水排放,“产品结构优化调整食品级包装用纸改建项目”中的年产30万吨食品级包装用纸生产线在“绿色制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成后投产。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应采取“可视化”设计,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垂直渗入、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可视化、分区防渗、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空压机、碎浆机、纸机系统、各类风机和泵等,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损纸返回生产线利用;废铁丝、废包装、筛渣、纸渣等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置;污水处理产生污泥送理文重庆生产基地老厂区热电站掺烧处理或一般固废焚烧炉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抹布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拟建项目新建40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间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新建20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氢氧化钠储罐设置围堰;辅助材料贮存区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设1座有效容积2000立方米的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总量约22.032吨/年 |
重庆市永川区发改委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3-500118-04-05-819865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