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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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 | 永川区、璧山区、重庆高新区、沙坪坝区和九龙坡区 | 重庆高永都市快轨建设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属新建性质,位于永川区、璧山区、重庆高新区、沙坪坝区和九龙坡区,起点位于永川西站,自西南向东北走向,经重庆新机场,穿越缙云山、中梁山,终点止于重庆西站。正线全长约68.812千米,其中地下线32.810千米,高架线28.999千米,地面线7.003千米。全线设车站15座,其中地下站7座、地面站1座、高架站7座;预留2座高架站。设金凤车辆基地1处,采用地面设置,不涉及喷涂作业;分别新建试车线约1.23千米、出入线约1.73千米;试车线位于车辆基地西侧;出入线接轨于九里村站,上跨正线立交后接入金凤车辆基地。设陈食停车场1处,采用地面设置,新建出入线1.77千米,接轨于陈食站西侧,入场线、出场线分别从左右线两侧接出。设110kV主变电所3座,分别位于陈食停车场、来凤站西南侧、金凤车辆基地。设计运营初期、近期、远期分别为2031年、2038年、2053年,车型采用城轨快线车,初期4节编组,近、远期4/6编组混跑,设计最高运行车速140千米/小时。 项目施工期约5年,设置18处大型施工场地、2处施工营地、1处制(存)梁场、6处铺轨基地、2处配料拌合站、3处碎石加工场,不设弃渣场、施工栈道。 项目总投资约292.4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8543万元,占总投资的1.3%。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永临结合”方式,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铺架基地等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剥离表土在施工场地妥善保存,用于后期绿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隧道爆破施工等高噪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捕猎、捕杀野生动物。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要求,控制扬尘污染;除隧道近期支护少量使用隧道喷射混凝土拌和系统外,其他路段不设拌合站,使用预拌混凝土;城区内分段封闭施工,对永川城区内永川西站、汇龙站、体育中心站施工场地实施封闭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等采取高压喷雾抑尘措施;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建筑渣土、砂石和垃圾等物料使用密闭式汽车装载;水泥、砂等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拌合站设防护棚防风阻尘,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碎石加工场破碎、筛分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并设置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合理设置地下站活塞风井、排风井,避免出风口正对保护目标;风亭周围进行绿化。车辆基地镟轮机自带除尘设备,检修设备采用优质柴油、汽油,鼓励使用电动设备;车辆基地、停车场食堂油烟经过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农用。隧道施工应采取“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防排水施工方案,采用钻孔帷幕灌浆堵水、加强隧道衬砌减少隧道施工涌水量等措施,必要时进行超前支护。隧道施工时应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超前探水工作,提前做好堵、排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隧道涌水、地表水的水文监测。隧道涌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剩余部分经附近冲沟最终排入梅江河、璧南河,不得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运营期车站、停车场及主变电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车辆基地工艺废水(洗车废水、检修废水)经废水处理站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陈食站、科技生态城站、重庆新机场站、青杠站、金凤西站、石家院子站、九里村站、金凤车辆基地工程周边无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近期由罐车运至临近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空气压缩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弃渣运输线路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区域,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限速、禁鸣。运营期风亭组采用不小于2米长组合式消声器;采用低噪声冷却塔,设置百叶式声屏障、风机消声器。车辆基地采用优化布局、建筑隔声、绿化、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位于农村区域的地面线、高架线两侧30米范围已纳入工程拆迁;永川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新建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工程(永川线范围)敏感点功能置换的承诺函》,承诺对未纳入工程拆迁的3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建成通车之前进行拆迁或功能置换。正线设置声屏障13877米,其中2.3米直立式声屏障6714米(含左侧3337米、右侧3377米),3米直立式声屏障3117米(含左侧1396米、右侧1721米),全封闭声屏障4046米;对超标零散户更换通风隔声窗9460平方米。正线K100+626~K103+125、K112+500~K114+100、K137+200~K140+300、K142+600~K147+200预留声屏障安装条件(长度约11799米,其中全封闭2499米)。在项目周边规划布局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项目运行噪声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尽量远离项目布设,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风亭及冷却塔15米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住宅楼、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并确保满足环境敏感目标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5)落实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方式,位于高新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的地下段施工以TBM法为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爆破作业,采用微差爆破方式,尽可能减少一次爆破用药量;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运营期强化减振设施建设,项目全线采取减振措施46791米(含减少结构噪声采取的减振措施10738米),其中正线左线采取中等减振、高等减振、特殊减振措施的轨道长度分别为11489米、9863米(含减少结构噪声采取的减振措施5369米)、145米,正线右线采取中等减振、高等减振、特殊减振措施的轨道长度分别为12235米、9439米(含减少结构噪声采取的减振措施5369米)、345米;出入线左线采取中等减振1708米,出入线右线采取中等减振1567米。中等减振效果不低于3分贝;高等减振效果不低于6分贝;特殊减振效果不低于8分贝。加强轮轨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在轨道项目周边规划布局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轨道运行振动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对于埋深小于30米、未采取减振措施的线路,正上方不宜新建学校、医院、住宅等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振动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振动防治措施。 (6)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作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基地内产生的废弃零部件可分类集中堆放,定期交由回收公司收购再利用。车辆基地内的废油、污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3座变电所各设1座事故油池,收集的废变压器油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7)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变电所采用户内布置形式,主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均位于室内,墙体可屏蔽部分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加强对列车运行接触网、通信设备和主变电所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通信网络、主变等安全可靠运行。 (8)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油品管理,临时储油设施应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主变电所设置事故油池,建立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在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开展首次网络公示;于2022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在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3年5月30日和5月31日两次在《重庆晚报》开展报纸公示;并在项目沿线11处居民区或村委会张贴了公示信息。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4日起,在铁路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收到4份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中2份关于永川城区体育中心站前后加强声屏障措施的建议予以采纳,1份对永川区科技生态城站采用地下站敷设的建议不予采纳,1份关于预留与城轨快线29号线互联互通条件的建议不予采纳。 由于项目环保措施发生较大变化,并且建设单位由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高永都市快轨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21日至8月31日在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增补公示;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8月30日两次在《重庆法治报》开展报纸公示;并在项目沿线53处社区或村委员会张贴了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