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华沃德源(二期)年产5万吨电子新材料项目 | 重庆市潼南高新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华沃德源现有厂区内 | 华沃德源生态环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0000吨/年电子级双氧水生产装置、6000吨/年氯化锰生产装置(其中无水氯化锰1000吨/年、四水氯化锰5000吨/年)、28000吨/年50%工业硫酸生产装置、1000吨/年30.5%氯化钙水溶液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辅助、储运、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备案证中的5000吨/年元素添加剂生产装置不建设。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8万元,占总投资2.18%。 | (1)地表水:拟建项目废水经一期项目建设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潼南工业园区东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琼江。 (2)大气环境:拟建项目电子级双氧水生产装置负压精馏不凝气经水环真空系统吸收后无组织排放。氯化锰生产装置化料废气和除杂废气一并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达标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筛分废气和粉碎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一级水洗”处理后达标排放。50%工业硫酸生产装置混配废气和新建硫酸、盐酸储罐呼吸废气一并经一级碱洗塔处理后达标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3)声环境: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 (4)地下水(土壤):拟建项目按地下水环境导则等管理要求采用分区防渗;生产废水管网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 (5)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氯化锰生产装置喷雾干燥废气、筛分废气和粉碎废气布袋除尘灰回用于氯化锰生产装置除杂工序。电子级双氧水生产装置精馏残液用于氯化锰生产装置除杂工序除铁,利用不完的作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产生的硫酸生产装置滤渣、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送综合利用或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企业应承担产品废包装桶收集、贮存、运输、清洗等过程的污染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和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罐区装卸区设置地沟和收集池(或井),罐区设置围堰和收集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一期项目建设1个有效容积不小于1000立方米的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在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111-500152-04-01-707631)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