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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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洗钢废酸综合利用生产三氯化铁技改项目 | 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属技改性质,位于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洗钢废酸综合利用生产三氯化铁装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20000吨/年综合利用预处理装置。主要生产工艺为含高锌洗钢废酸经均质调节、树脂选择性吸附除锌后,进入综合利用生产三氯化铁装置;树脂吸附的含锌杂质,经脱洗、双氧水氧化脱洗液中的氯化亚铁,碱液分步沉淀、压滤分离氢氧化铁和氢氧化锌,氢氧化锌经过清洗、加热、粉碎、包装后副产氧化锌。拟建项目给水、供电、压缩空气、化验室、废酸储罐、氧化锌成品仓库等公用、辅助和储运工程均依托企业现有,其中含高锌洗钢废酸原料储存依托现有空置的1000立方米盐酸储罐。拟建项目实施后,洗钢废酸综合利用生产三氯化铁项目(已建+在建)利用废酸能力维持55422吨/年不变,利用废酸类别维持不变(危险废物代码:313-001-34、900-300-34、900-304-34),副产品氧化锌不得直接用于食品、药品生产。 拟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调节工序的废酸调节罐、废酸脱锌后的亚铁罐产生的酸性废气依托现有“水洗+两级碱洗”设施处理,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要求后,由现有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氧化锌产品粉碎、包装过程均在密闭环境中进行,粉碎包装一体机自带布袋除尘设施,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生产工艺设备和物料输送管道密闭并加强废气收集管理,企业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实施后,综合利用生产三氯化铁装置区环境防护距离维持装置区外300米不变。目前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锌分离和清洗工序产生的压滤液、选择性吸附树脂再生废水,产生量约40.08立方米/天,作为盐水回用于现有1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不外排。拟建项目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企业综合利用生产三氯化铁装置区(含接收废酸储罐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均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39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要求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生产废水、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压滤机、泵、干燥电热炉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固体废物包括选择性吸附除锌环节产生的废树脂,废酸接收储罐、调节罐和亚铁罐等各类中间罐产生的污泥、铁分离环节产生的含铁滤饼。其中,含铁滤饼回用于综合利用生产三氯化铁装置,废树脂和污泥产生量合计40.6吨/年,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及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厂区现有1座3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可满足拟建项目实施后固废的暂存需要。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已通过专家组审查,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综合利用生产三氯化铁装置区(含接收废酸罐区)已设置了必要的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接收废酸罐区设置了不小于1000立方米的围堰,围堰内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厂区目前已设置雨污切换阀,已建成有效容积2190立方米的事故池(兼作初期雨水收集池)。后溪河项目所在厂区下游方向设置有事故应急闸坝。通过构建“装置级、工厂级、园区级”三级事故废水防控体系,及时修订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拟建项目实施后,厂区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符合重庆市及涪陵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