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渝南循环经济项目刚性填埋场工程项目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坝镇新化路6号 |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项目选址于重庆天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备案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二期项目(新增建设3万吨/年焚烧、5万吨/年再利用及60万立方米柔性填埋库等),其中60万立方米的柔性填埋场调整为38.75万立方米的刚性填埋场,并单独建设,即渝南循环经济项目刚性填埋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属改扩建性质。项目填埋危险废物入场要求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执行,主要处置万盛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产生的危险废物(HW02、HW04-HW07、HW11-HW12、HW14、HW16-HW31、HW33、HW36-HW37、HW45-HW50,共33个大类),以及一期工程产生的废盐(HW49,0.38万吨/年)。刚性填埋场库区范围共设置1550个填埋单元格,分四个阶段建设, 其中第一阶段库容2万立方米,填埋规模约0.88万吨/年,对外接纳危险废物能力为0.5万吨/年,服务年限约5年;第二阶段库容4万立方米,填埋规模约1.76万吨/年,对外接纳危险废物能力为1.38万吨/年,服务年限约5年;第三阶段库容8万立方米,填埋规模约3.52万吨/年,对外接纳危险废物能力为3.14万吨/年,服务年限约5年;第四阶段库容24.75万立方米,填埋规模约5.87万吨/年,对外接纳危险废物能力为5.49万吨/年,服务年限约9.3年。项目填埋单元配套建设卸料平台、雨棚及行车吊装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导气系统及防渗系统等,其他公用、辅助、环保、储运工程均依托一期工程。 项目总投资695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 (1)大气环境: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暂存库贮存废气,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卸料、填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工程2#暂存库与预处理车间共用的1套处理设施,采用“碱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采用专用收集容器、转运车,尽可能采用密闭设备转运,制定合理行车路线和运输时间。填埋废物采用吨袋或其他包装物包装填埋,填埋单元设置导气管,导气管顶部弯头向下。未填埋单元、已填埋但不具备封场条件的填埋单元采用1.0毫米HDPE膜覆盖,填埋完毕后采用2.0毫米HDPE膜+钢筋混凝土顶板封场结构,可有效减少填埋臭气外排。采取上述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排放限值。渝南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结合周边地形条件及大气环境影响等因素,已划定以焚烧炉排气筒为中心外扩800米、以填埋场边界为起点外扩2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拟在原规划的二期柔性填埋场原址改建为刚性填埋场,填埋区面积由6.13公顷降为4.7公顷,进一步降低了环境影响,且区域北侧及东北侧有山脊线遮挡区。环评综合考虑,刚性填埋场项目仍执行厂区原划定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或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及其他对环境空气较敏感的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运营期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填埋渗滤液,中转平台地坪清洗废水,新增洗车废水、实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第一至第四阶段填埋单元格渗滤液产生量分别为1.21、2.41、4.82、8.04立方米/天,依托一期工程预处理单元“混凝+絮凝沉淀+三效蒸发”处理达《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渗滤液调节池废水排放口排放限值要求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中转平台地坪清洗废水产生量2.16立方米/天,洗车废水产生量0.64立方米/天,实验室废水产生量0.45立方米/天,与预处理后的填埋渗滤液、初期雨水进入处理规模为300立方米/天的综合废水处理单元,经“水解酸化+生化处理+UF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焚烧炉急冷用水、固化用水、水封刮板出渣用水等,无法回用的经 “砂滤+活性炭吸附+NF系统+二氧化氯消毒”深度处理应达《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煤电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1-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扶欢河。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拟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填埋单元库底、侧壁防渗结构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落实防渗措施,设置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分区防渗,其中依托废水处理车间、事故池、2#暂存库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的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车间、消防水池、机修车间、生活污水管线沟渠、洗车场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6处地下水监控井对地下水质量定期开展运营期和封场后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评价范围内居民饮水由自来水供水,无居民饮用水井泉分布,环评预测,厂址区污染物泄漏不会对周边生产灌溉民井、养鱼机井及居民饮水产生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及管道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排查并记录建档。加强生产设施日常巡查,开展土壤环境跟踪监测,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内转车、悬臂吊车、行车等运行噪声,源强为90~100分贝。在采取选用合理布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环评预测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系统新增的污泥,属危险废物,产生量5.0吨/年,由一期工程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填埋。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落实相关污染控制措施,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填埋单元格池底及防渗系统发生破裂造成渗滤液渗漏、依托的废水处理设施故障事故、危险废物运输事故。拟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采用危险废物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辆应采用具有专业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刚性填埋场设置排水阀和排水管道,库底设置巡视通道监测破损和渗漏情况;依托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填埋单元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废水管网可视化;场区周边设地下水监测井;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分别依托一期工程有效容积为8000立方米渗滤液调节池、2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2500立方米事故池,厂区设置雨污切换阀,建设专用事故污水管线接入到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园区风险防范体系有效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采取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拟建项目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为氨0.119吨/年,硫化氢0.0025吨/年,非甲烷总烃0.587吨/年;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 0.342吨/年,氨氮0.0342吨/年,总氮0.103吨/年,总磷0.0034吨/年,悬浮物0.0685吨/年,氟化物0.0068吨/年,石油类0.0068吨/年,硫化物0.0068吨/年,总氰化物0.0014吨/年,总铅0.0003吨/年,总汞6.85×10-6吨/年,总砷0.0003吨/年,总镉6.85×10-5吨/年,总铬0.0007吨/年,六价铬0.0003吨/年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指标为氨0.30吨/年,硫化氢0.0065吨/年,非甲烷总烃5.307吨/年,颗粒物2.55吨/年,有组织排放总量与一期项目无变化;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2.182吨/年,氨氮0.2182吨/年,总氮0.655吨/年,总磷0.0218吨/年,悬浮物0.4365吨/年,氟化物0.0436吨/年,石油类0.0436吨/年,硫化物0.0436吨/年,总氰化物0.0088吨/年,总铅0.0021吨/年,总汞4.68×10-5吨/年,总砷0.0021吨/年,总镉0.0044吨/年,总铬0.0044吨/年,六价铬0.0021吨/年 。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500110-07-02-925393)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收到了群众对改扩建项目的反馈意见,市生态环境委托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核实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