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市年处理19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工业园区A区A13-01/01?? M3 | 重庆华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拟选址在重庆市大足区邮亭工业园区A区,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该项目采用分散联合经营模式对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后送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预处理规模45000吨/年。拟建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接收车间、固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设置10吨/小时的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和20吨/小时的半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各一条)、液态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设置一条6吨/小时的液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配套建设检验综合楼、维修车间、制氮系统、甲类储库、丙类储库、固态成品暂存区等公辅工程和储运工程,以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环境风险防范系统等环保工程。 项目预处理的危险废物类别与协同处置的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类别一致,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HW01~HW09、HW11~HW13、HW16、HW17、HW32~HW35、HW37~HW40、HW49、HW50共24大类、188小类危险废物,预处理后危险废物包括固态危险废物1000吨/年、半固态危险废物39000吨/年、液态危险废物5000吨/年。预处理后的固态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成品暂存区,暂存时间约2天,与日产日清的半固态和液态危险废物运至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 拟建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万元,占总投资的6.5%。项目劳动定员30人,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每天生产2小时,年生产70天;半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每天生产6小时,年生产330天;液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每天生产6小时,年生产150天。 ? ?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储库废气、预处理车间废气和化验室废气。两个甲类储库、丙类储库均应密闭,负压排气均经“碱洗+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和固态成品暂存区均应密闭,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破碎粉尘先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与车间负压排气及液态危废预处理车间产生的挥发性废气一起经“碱洗+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丙类储库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醇等污染物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颗粒物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2017年第22号公告)规定的20毫克/立方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化验室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等污染物处理应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处理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周边绿化带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醇等污染物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以项目以预处理车间和储库区边界为起点外扩600米的范围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医院、学校、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目标。(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化验室废水、地面/车辆冲洗废水、废气碱洗塔废水、包装容器清洗废水均回用于半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线,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双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苦水河,汇入太平河。目前项目周边污水管网未敷设完成,环评提出,在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建成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营。(3)地下水: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应采取“可视化”设计;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预处理车间、储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废气治理、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可视化、分区防渗、液态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输送机、风机、泵类、空压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塑料桶及内塑外编袋、废铁桶、回收废物粉尘、实验检测固废、废活性炭、废手套、口罩 、磁选出的废金属,均为危险废物,废金属、废包装铁桶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它危险废物厂内预处理后送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7)环境风险: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的地方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生产车间、危险废物储库设置地沟和收集池;液态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储罐区设置1.5米高围堰;厂区设置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和2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目前邮亭工业园区A区相关配套污水管网、风险防范措施尚未建成,环评提出,在园区风险防范设施建成前,项目不得投产运营。(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192、0.011吨/年;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955、4.093、4.093吨/年,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66、0.528、0.528吨/年。总量指标应按照总量控制相关要求获取。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00111-77-03-141263)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