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相国寺储气库扩容达产完善工程(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永庆镇、兴隆镇、木耳镇) | 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南段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12号注采站,在新建注采站内新钻2口注采井;并配套新建注气管道2.9km,设计压力30MPa,新建采气管道2.9km,设计压力14MPa。 ? ? | (1)生态环境:本项目南段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0.379hm2,临时占地3.432hm2,占用的植被总面积约3.505hm2,其中占用的林地为1.631hm2,主要为暖性针叶林,其他永久占地为耕地、园地和少量其他建设用地等。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可使施工占地对评价区植被生物量损失的影响极小。(2)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注采站无组织排放天然气,其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通过加强设备维修,通过加强监控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烃类气体及跑、冒、滴、漏等组织排放量。(3)地表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钻井泥浆、洗井废水、钻井设备冲洗废水、注采管道试压废水和工人生活污水。钻井泥浆全部由钻井队回收用于其他钻井工程使用;洗井废水和钻井设备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由密闭罐车拉运至四川鑫泓钻井废水处理厂处理;试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就近通过雨水沟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厕所收集后定期清掏,通过吸粪车运送至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注采站和注采管道运营期不产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4)地下水:钻井施工期通过采用水基钻井液及时对钻井进行堵漏,并对钻井平台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可确保钻井施工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运行期正常工况下,由于注采井在钻井过程已经进行封堵、注采管道是全封闭系统,天然气注采、输送过程不会与地下水发生联系。各注采站地面工程也不产生废水。因此,本项目运行期期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5)声环境: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使用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运营期各注采站厂界噪声均能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钻井岩屑、顶管施工废弃泥浆、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等。钻井岩屑经不落地设施收集至岩屑堆放区后,运输至制砖厂综合利用;顶管施工废弃泥浆沉淀干化后就近回填于管沟和施工作业带内;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清管废渣,收集后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7)环境风险:施工期井喷失控后含H2S天然气的扩散引起居民中毒为最大可信事故,运营期注采气集输管道天然气泄漏事故后天然气的扩散引起居民中毒为最大可信事故,这两种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低,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完善井控、泄露、防火、防爆安全以及硫化氢安全防护等措施,制定详尽有效的事故应急方案,充分提高队伍的事故防范能力,严格按照钻井设计和行业规范作业,强化健康、安全、环境管理(HSE),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值会大大的降低。 ?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000-11-03-074337,No 0088909)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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