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bjhpc@163.com,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李家沱长江复线桥工程 | 九龙坡区、巴南区 | 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李家沱长江复线桥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属新建性质,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和巴南区境内,是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原5A线)的重要节点工程。项目起于九龙坡区九龙半岛,止于巴南区李家沱,位于现状李家沱长江大桥上游约52m处(中心距离)平行跨越长江,大桥全长约1.306km,其中主桥长991.7m、南引桥长314.5m。项目主桥为路轨两用桥,桥面为路轨同层布置,桥面宽度33.95m,一侧为市政道路(四纵线)单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另一侧为双线轨道交通(5A线),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00km/h,采用7辆编组As型车。桥梁管理用房设置在18线长江二桥车站内,不单独建设,无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施工期10个月,共规划2处施工场地、2处表土及弃方临时堆场、施工栈583m、施工便道814m。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沿线以城市生态系统为主,评价范围内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所在江段未发现成规模的索饵场、越冬场。项目与李家沱长江大桥水中桥墩平行设置,挤占过水面积较小,对河道的阻水能力较小,项目建设对桥梁跨越段鱼类洄游的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影响。沿线主要涉及大气环境保护目标3处,2处为现有,1处为规划。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粉尘、道路扬尘等;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跨越长江,评价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冲洗废水、桥梁施工废水等。 (四)声环境影响。沿线主要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3处,2处为现有,1处为规划。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压路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各类施工设备;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道路交通噪声及轨道交通噪声。环评预测,运营近期(2023年)、中期(2036年)、远期(2039年)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主桥段,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路沿25m、33m、48m;夜间轨道运营时段达标距离均为距路沿190m外;夜间其他时段达标距离为距路沿75m、90m、120m。南引桥段,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路沿26m、34m、49m;夜间轨道运营时段达标距离均为距路沿约190m外;夜间其他时段达标距离为距路沿76m、91m、130m。2类声环境功能区:主桥段及南引桥段,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距路沿150m外;夜间所有时段达标距离均为距路沿200m外。 (五)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六)环境风险。施工期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施工区油品泄漏造成的水体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运营期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汽车携带燃油、机油泄漏,危险化学品车辆泄漏、桥面交通事故致货物运输车辆坠落。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临时占地;临江施工栈桥施工时,先建拦挡设施或临时挡墙,避免土石方落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进行绿化恢复。桥梁涉水施工采用钢围堰施工工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护鱼类资源,禁止捕鱼、炸鱼;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尘污染。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合混凝土、熬制沥青和燃烧垃圾;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封闭施工,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砂井;加强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进场道路等洒水抑尘;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建筑渣土、砂石和垃圾等易撒漏物料使用密闭式汽车装载;砂石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桥梁施工采用钢围堰、循环钻孔灌注桩的施工方式,泥浆循环使用,减少泥浆排放量。桥梁两端分别设置1个沉淀池,钻孔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运营期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固定设备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向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取得批准。 运营期在北桥头(K22+037~K22+110)及南桥头(K23+080~K23+343)轨行区设置全封闭声屏障336m、高等减振措施(橡胶垫浮置板道床)336m、钢轨阻尼336m,纳入18号线统一实施;南桥头道路右侧(K23+236~K23+343)设置3.5m高直立式声屏障107m;加强交通管理,在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修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域设置必要的污水截留和拦挡设施,储备砂子、毛毡等吸油应急物资,强化施工用油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运营期采用防撞护栏,桥梁两侧设置警示牌、限速标牌,沿线设置应急电话;针对道路和船舶运输实际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桥梁南北侧各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325m3、480m3的径流收集池;加强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池的巡检和维护管理。 |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出具了项目可研批复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了选址意见。 | 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报刊公示、沿线张贴公告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