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辐射类)2019071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pxxgg@cepb.gov.cn,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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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东诚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医用同位素药物生产、使用和销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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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板桥组团 |
重庆东诚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公司拟在车间1F建设2间回旋加速器机房,并配备2台回旋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开展同位素药物生产、使用和销售业务,共涉及13种同位素药物。开展的业务包括:利用回旋加速器生产18F核素,并进行合成、分装、质检和销售;利用发生器生产或直接采购药物,并进行分装、质检和销售。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01×1011Bq,为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1)辐射环境影响:对自屏蔽和半自屏蔽的加速器,修建有混凝土墙体;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对辐射工作场所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警示标志、多种联锁、剂量报警、急停按钮、双人双锁等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携带辐射监测仪器,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大气环境影响:回旋加速器机房、正电子生产车间、单光子生产车间、131I车间、碘质检室、研发合成室、放化实验室、库区和废物库、碘库区和碘放射性废物库各使用1套排风系统,相关房间内的模块箱及通风橱也设有独立排风系统,放射性废气经活性炭过滤装置过滤后,通过排风口排放,排口高度12m。本项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排放到大气环境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相对较低,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水环境影响:项目厂区西南角设4个单体为1m3的衰变池,放射性废水直接通过管道流入衰变池内衰变处置,达标排入工业园区管网。 (4)固体废物影响:放射性固废分类收集、分类暂存于废物库和碘放射性废物库内,按照废物特点,分别采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清洁解控或供应商回收的方式处置。 (5)风险防范:成立辐射环境安全防护领导小组,指导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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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