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辐射类)2019061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pxxgg@cepb.gov.cn,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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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恒德辐照科技有限公司钴-60辐照装置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工业园区 |
重庆恒德辐照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设一座设计装源活度为400万居里的Co-60(Ⅰ类放射源)辐照装置,并使用一枚Ⅴ类放射源Cs-137作为检验源,配套建设辐照室、通风水处理间、控制室等相关设施,对外提供辐照辐照灭菌服务,年最大辐照加工食品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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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离辐射:修建有混凝土墙体和储源水井屏蔽辐射;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多种联锁、视频监控、剂量报警、急停按钮、巡查、防人员误入、防卡源等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携带辐射监测仪器,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大气环境:倒源过程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产生的少量O3和NOx等废气,通过排风装置经18m高排气筒高空外排,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地表水:储源井落实了防渗漏措施,井水通过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交换树脂胶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旧放射源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风险防范:制定了完善的辐射事故防治措施,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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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