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辐射类)2019053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pxxgg@cepb.gov.cn,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油房变电220kV#3主变扩建工程 |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油坊村220kV油房变电站内 |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在220kV油房变电站内扩建3号主变,主变容量为1×240MVA,AIS户外布置,扩建后变电站总容量为3×240MVA。扩建3号主变220kV间隔1个,扩建110kV间隔1个 |
(1)电磁环境:变电站主变及配电设施采取合理的布置方式,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对环境的影响。 (2)声环境:变电站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主变压器位置。 (3)环境空气: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周边道路进行硬化及堆土进行覆盖等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对场内道路,堆土、裸露的施工面及进出车辆及时洒水抑尘。 (4)固体废物:变电站管理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废污水:变压器发生故障时产生的含油废水,通过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处理,废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
|
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等。调查范围为变电站附近现在居住的居民。调查结果表明,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并满足国家标准的前提下,被调查公众没有反对意见。 |
2 |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220千伏龙中线线路工程 |
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境内 |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20kV中机龙桥热电升压站—龙桥变电站输电线路,线路全长约5.2km,单回双分裂架空架设;扩建龙桥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1个。 |
(1)电磁环境:输电线采用同塔双回路的架设方式;采取合适的相序排列方式和架设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要求导线、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磁场强超标,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声环境: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选择合适的高压电器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效应选择导线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噪声;施工期间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夜间尽量避免施工。(3)环境空气: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周边道路进行硬化及堆土进行覆盖等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对场内道路,堆土、裸露的施工面及进出车辆及时洒水抑尘。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拆除导线、铁塔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5)废污水: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
|
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等。调查范围为线路附近现在居住的居民。调查结果表明,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并满足国家标准的前提下,被调查公众没有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