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还有效吗,实际工作中是否仍在执行?
? ? ? ?无效,不再执行。2013年5月26日,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3〕48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纳入《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并予以公布。2020年12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申报指南》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进行了公开发布。从2020年12月24日起,《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已经不存在。
相关新闻:
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2021〕102号)的政策解读 a>
小方量土壤污染的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区县生态环境局需要向市生态环境局请示报备吗? a>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有效期是多久? a>
业主单位聘请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单位、管控或修复后的效果评估单位可不可以是同一个单位? a>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信息填报是否作为受理报告评审的必要条件? a>
假设某工矿用地在建厂时并没有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类情况在《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前比较常见),该地块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之前已在控规中被规划为商业用地,近期拟首次申请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请问这块地的用途是否发生了变更?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