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重庆市“碳惠通”方法学(2023年第1批)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渝环〔2021〕1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重庆市共享电动助力车骑行项目方法学、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出行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等2个方法学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结论,上述方法学及项目符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现纳入重庆市“碳惠通”方法学及项目予以备案(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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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庆市“碳惠通”方法学(2023年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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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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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碳惠通”方法学(2023年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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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领域 |
方法学编号 |
方法学名称 |
1 |
交通领域 |
CQCMS-007-V01 |
重庆市共享电动助力车骑行项目方法学 |
2 |
交通领域 |
CQCM-006-V01 |
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出行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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