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措施》已经2020年第17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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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
攻坚战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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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中办发〔2020〕15号)精神,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措施》(渝委办发〔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局2019年减负措施,进一步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持续严控发文移除“文山”
1.动态管控发文情况,确保发文数量比2019年只减不增。严格执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履行发文审签程序,控制发文层级、印发范围、定密登记。加强发文必要性审查和政策性文件计划管理,需以局党组、局名义发文的须于每年12月底前向局办公室提交《下年度政策性文件发文计划表》,经发文必要性综合论证后,由局办公室按年度发文控制目标进行核定。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发文,由我局承担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向区县党委、政府和非成员单位下发指令性公文,必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内部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区县党委、政府和非成员单位下发指令性公文。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明确的日常工作安排不再发文。各处室(单位)不得擅自以白头或便笺等形式通过OA事务、微信或QQ下发工作通知,部署工作任务。清理和规范基层报表工作,不得要求基层过多、过滥和重复、交叉填报表格。〔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2.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整合相同或相近事项发文,不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从严控制白头、便函等文件数量,规范编发各类简报资料,仅保留1种报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每个处室(单位)每月编发的单项简报资料不超过2期。严格按规定控制文件篇幅,制定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印发局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5000字(领导讲话若已印发会议材料,会后不再印发),印发两个以上局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8000字,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二、持续严控会议力戒“会海”
3.严格执行会议年度计划,加强动态监测管理,确保会议数量比2019年只减不增。以市生态环境局或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名义召开,需区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不超过6个,年度累计会议数量不超过25个。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纳入精减范围的会议原则上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局办公室提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申请表》,按程序审批同意后方能召开。〔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4.加强议题谋划、议程设计、材料把关,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统筹安排各类会议,整合套开开会时间相近、参会对象相近的会议,不开应景造势、不解决问题的会议。改进会议方式方法,提倡视频、现场办公等会议形式,除纳入年度会议计划的工作会议,其他传达部署到区县生态环境局的原则上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严格按要求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时长,提倡开短会,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会期一般为半天,最多不超过一天,安排交流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严格控制每人发言时长。进一步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防止同一事项久议不决、决而不行。〔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三、持续优化调研提升实效
5.每年初印发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调研安排,精心选择调研课题。超出计划外的临时性调研课题,需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才能开展。加强调研统筹,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制度成果,严禁以调研之名行督促检查考核之实,严禁将调研发现的问题直接作为考核依据。〔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6.进一步改进调研作风,优化调研方式,倡导“四不两直”方式,不作秀、不走“经典路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为调研而调研、调研与工作脱节,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多采用现场调研、暗访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等方式“一竿子插到底”,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多到污染整治现场一线和乡镇、企业等服务对象中去开展“面对面”走访,听真话、摸实情,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提高调研实效,积极拓宽调研成果转化渠道,全力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四、持续强化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7.继续坚持严控数量,严格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确保督察(查)检查考核数量比2019年只减不增。进一步清理规范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考核评比事项,围绕重点工作精简优化考核标准和指标,突出考重点、重点考,注重以数据、实绩说话,防止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科学合理使用微信、QQ工作群,强化清理规范,整合功能相近或重复的,及时解散无力维护、使用频率过低或长期闲置的“僵尸微信、QQ工作群”。清理规范各类创建示范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督察办、组织处、生态处、宣教中心,各处室(单位)〕
8.持续改进方式方法,日常督察(查)检查考核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为主,倡导多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暗访督察(查),严禁以调研指导名义变相开展或化整为零多次开展督察(查)检查考核。探索运用“互联网+督查”等信息化手段,既及时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严格“照单检查”。依法监管,避免随意执法。〔责任处室(单位):督察办、综合处、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督察四处、执法总队,各处室(单位)〕
五、持续深化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
9.进一步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向简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有效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全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在全国率先发布“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责任处室(单位):环评处,相关处室(单位)〕
10.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清理整顿“选择性”“甩锅式”放权,防止以放权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厘淸不同部门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机构职能更加优化协同高效。〔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执法总队,相关处室(单位)〕
11.进一步探索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构建智慧环保治理体系,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支撑基层智能化管理。优化在线公共服务,确保“不见面审批”效率,让数据多“跑腿”,让基层企业、干部群众少“跑路”。〔责任处室(单位):大数据应用中心、环评处,相关处室(单位)〕
六、持续发扬铁军精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13.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发挥选人用人导向“风向标”作用,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注重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要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把“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大力激发广大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力度,深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各处室(单位)〕
14.全面落实好各项激励支持政策措施,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及时总结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苦干实干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社会正能量,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宣教国合处,相关处室(单位)〕
七、持续完善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15.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直属机关党办,各处室(单位)〕
16.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持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锤炼坚强党性,用实际行动践行好当代生态环保人的初心使命。〔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各处室(单位)〕
17.把基层减负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改进优化减负措施,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本处室(单位)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减负工作常态化开展。加强对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等减负目标任务的监管,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强化监督和结果运用,将减负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减负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减负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织处,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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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下年度政策性文件发文计划表
??????2.市生态环境局会议申请表
附件1
下年度政策性文件发文计划表
申请处室(单位):
拟发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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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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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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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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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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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单位) 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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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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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局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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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生态环境局会议申请表
申请处室(单位):
拟召开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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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召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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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召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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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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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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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会依据 (是否已纳入年度全市性工作会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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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单位) 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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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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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局领导意见 |
会议申请填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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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入精减范围的会议(需填报申请表)
1.以市生态环境局或市生态环境局处室名义召开,需要其他市级部门或其内设处室同志、区县同志、乡镇(街道)同志或分局、直属单位同志参加的会议.
2.我局承担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召开,需要成员单位以外的市级部门负责同志、区县负责同志、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不纳入精减范围的会议(不填报申请表)
1.按照有关法律、章程规定召开的会议:如党代会、党组会议、工代会、团代会、妇代会、群团组织委员会会议及其扩大会议等。
2.按照党内有关法规召开的党内政治生活和干部人事会议:如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会、述职述廉会、领导干部换届会、干部考察推荐会等。
3.按照议事规则召开的日常性工作例会:如党组会、局务会、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专题会议、议题协调机构例会等。
????4.其他会议:如局领导赴区县或单位调研召开的汇报会、座谈会等,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较小规模(不超过20人)协调会、调度会、推进会、现场办公会、专题会、汇报会、征求意见会,一级读书会、讲座会、业务培训会、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宣讲会、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奖励会、新闻发布会、听证会、项目论证会、专家评审会、科研学术会、咨询会、招投标会、行业论坛、峰会、展会,新春团拜会、老干部座谈会、迎春茶话会等。 ??????
三、有关说明
1.承担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和其他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的部门召开的议事协调会议,与我局召开的会议分开统计;与其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由牵头部门统计;套开的会议,分别统计,并备注说明;一个会议分片区召开的,只统计一次。
2.上级单位到我局召开的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反馈会等工作会议,不计入我局统计;我局到区县召开的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反馈会等工作会议,由我局统计。
3.为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召开的有关会议,参照上述会议精减要求执行,并单列台账管理统计。
4.不纳入精减范围的会议,以及本说明中举例未涉及的会议,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以及中办发〔2020〕15号和渝委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从严控制数量,着力提高会议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