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简 报
第25期
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重庆市开展环境监管执法
“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确保全市环境安全稳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严厉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严肃问责一批环保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审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深度曝光一批生态环保负面典型,全面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加快推动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的生态环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强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扎实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利剑执法,严查环境违法。重点开展七个方面工作:严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主城片区严查扬尘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黄标车、臭氧污染、露天焚烧垃圾枯草等,渝西片区严查扬尘污染、散乱污企业、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黄标车、餐饮油烟和烧结砖瓦企业等,渝东北片区和渝东南片区严查黄标车、燃煤、露天焚烧秸秆等;严查水环境违法行为,以化工企业和环境风险源等为监管重点,加大对沿江沿河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动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不符合规划、产能、风险防范要求及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严查土壤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顿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查处关停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严查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强力整治旅游地产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查噪声环境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整治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环境污染;严查环评领域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环境安全管理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环境安全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防控不到位、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铁腕监察,严格追责问责。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工作:严格督察督办,全面加强日常监察,强力开展专项督察,深入实施环保集中督察,集中解决一批环境问题,严肃问责一批环保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制约措施,对重大生态破坏案件、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突出环境问题长期不解决、整治进度滞后等问题,坚决实施挂牌督办;对未按期完成总量减排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环境问题突出或被上级机关挂牌督办仍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两次以上的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形,坚决实施区域限批;严格问责追责,对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公开通报曝光。
三是联动司法,严打违法犯罪。重点是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法院、检察、公安、环保等协调联动,进一步落实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案件双向咨询等工作制度,增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合力;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及时治理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警示效应,全面增强全社会“损害赔偿、终身追责”意识。
四是阳光监督,确保公正透明。重点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整合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资源,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以问题为导向曝光负面典型,强化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符合法律规定的环保社会组织,对污染环
境、侵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支持广大公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参与环境保护。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自查部署、集中整治、督导巩固三个阶段。同时还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度管理、加强成效考核、加强氛围营造,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从明年1月起,此次专项行动将转入常态开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的要求也将贯穿始终。
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送: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市委办公厅四处、市政府办公厅八处。
发: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重庆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