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截止2022年3月31日核发的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市级核发情况
我市现持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80家,总能力155.4万吨,其中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22家)利用处置单位共60家,利用处置能力144.2万吨/年;综合收集贮存单位20家,收集贮存能力11.3万吨/年(见附件1)。
另有19个许可证已到期,正在办理延期或注销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见附件2)。
二、区(县)级核发情况
我市现有区县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27家(仅限收集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总能力10.1万吨/年。另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确定的煤焦油、铝灰、含油金属屑的利用单位以及飞灰固化螯合物处置单位共13家,总能力70.5万吨/年(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周 琼,023—8852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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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级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表(截至
2022年3月31日)
2.已经到期或注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3.区县确定的豁免管理单位和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
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表(截至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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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