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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 统一步调,统一标准?川渝协同发力共建“无废城市”

日期: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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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川渝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化重庆市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成果,分期分批启动重庆市其余全部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和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资阳市等15个市“无废城市”建设。

到202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和积极响应,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十大任务夯实“无废城市”共建基础

《指导意见》明确,川渝共建“无废城市”,涵盖十大任务,以制度改革作为核心,由固体废物入手,聚焦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四大领域发展模式问题,围绕理顺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从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五大体系”建设开展路径探索。

在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方面,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机制,不断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

在加强区域交流合作方面,包括开展固体废物领域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路径及数据核算方法研究,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清单,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形成一批有特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固体废物治理典型模式等内容。

在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方面,推动产废行业绿色转型发展。推动构建绿色循环产业链。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降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聚焦尾矿库和渣场,全面排查、分级管理、分类整治,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守生态环境风险“底线”。

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面,实施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推进畜禽粪污专业化利用处置或就近就地综合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膜。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

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方面,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可回收物利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等设施建设。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成都市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商品零售、电商、外卖、旅游等重点领域,探索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模式。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在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处理后的建筑垃圾。

在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方面,支持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区域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支持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贮存设施。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构建利用优先、处置兜底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完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体系。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工业窑炉等,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

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立法。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深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探索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多产生、多付费”生活垃圾处置费差异化计量收费等制度。

在提升智慧管理水平方面,优化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共享各部门、各领域固体废物信息,打通川渝两地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县)和企业推行智慧管理措施,实现对各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信息的动态跟踪。建设“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

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方面,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优化工艺技术,加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科研成果市场化、产业化。优先支持高标准、高水平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培育以解决川渝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关键问题为导向的骨干企业。

突出川渝共建,打造区域样板

《指导意见》最突出的特点体现在川渝共建方面。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精神,统一步调,统一标准尺度,协同发力,力争打造区域样板。一是设置“加强区域交流合作”专章。从减污降碳研究、建立成效清单、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设施共建共享、统一标准体系等方面,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二是加强统筹指导和对接合作。两省市政府加强统筹指导,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和综合服务,有关市(区、县)政府、部门和单位强化对接合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共建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共建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技术帮扶、信息通报、经验推广等制度,制定共建指标体系和评估细则,联合建设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开展技术帮扶和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