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改由企业自主竣工验收了,这是好事儿,可是我们还搞不懂该怎么做呢?”“新老排污许可证如何衔接?”……在很多企业眼中,“环保”内容特别专业、要求特别严格,是一道很难过关的坎。为了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应知应会的内容及时送到企业手中,帮助企业提升守法能力,督促其切实履行落实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近期组织开展“倡导环境守法、助推绿色发展”系列活动,作为活动重要内容之一的巡回宣讲会昨日在北碚区启动。
座谈式宣讲紧扣企业环保热点
10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倡导环境守法、助推绿色发展”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重庆市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首场宣讲会在重庆自然博物馆多功能厅拉开帷幕。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卫、北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小辉、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张勇等参加活动启动仪式,来自主城和渝西片区的16个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北碚区20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宣讲会。
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的“环保讲师”团队面对面为企业答疑释惑。来自重庆环保产业协会旗下的环保技术服务企业派出中坚力量,组成“环保医生”团队深入企业现场义务问诊。
“一问一答的座谈式宣讲,互动体验感强,很多曾经疑惑的问题都得到了针对性的解答,实用性非常强,这样的宣讲活动很有必要,我们很欢迎。”首场宣讲会中,与会企业代表认为,通过参加宣讲活动,对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新政策有了更深的理解,更加明确了企业自身环保主体责任。“不仅告诉我们如何办理环保手续、如何治理污染,还告诉我们哪些违法行为会被处罚,以及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该如何依法自我救济等等,干货满满。”与会企业代表在宣讲会结束后纷纷表示。
据介绍,今年内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环保讲师”走进主城区和渝西片区的工业园区开展宣讲活动,重点围绕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所涉及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等环境管理全过程的具体要求和守法事项等,对企业环保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把脉问诊”,力争一年覆盖所有区县、两年覆盖所有园区、三年覆盖所有企业。
如何确保宣讲的实用性、有效性?“关键是要杜绝填鸭式、漫灌式宣讲。”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宣讲,在内容设计上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许多问题是直接来源于企业,‘环保讲师’们针对问题进行集体备课再现场作答。在组织形式上进行创新,由以往的单人‘灌输式’宣讲改为多人‘座谈式’宣讲,亲和力更强、互动性更好”。
据了解,本次宣讲除了组织线下宣讲之外,还会将宣讲内容录制成短视频或PPT,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环保宝APP等网络平台系统发布。
“宣讲活动只是我们系列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引导企业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我局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倡导环境守法 助推绿色发展’系列活动,除了 ‘讲’,接下来还有晒、评、管等三个方面的活动内容要全面有序铺开”。 ?
“讲晒评管”着眼为企业解困赋能
“及时有效公开相关环境信息,是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自觉接受政府、公众监督的重要途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倡导环境守法、助推绿色发展’系列活动中‘晒’这个版块,就是要督促推动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绿色发展的理念。”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还将鼓励支持协会、媒体和社会组织开展全市绿色发展示范典型评选活动,通过自愿报名、区县初推、行业审核、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推出一批全市绿色发展的典型案例、典型企业、典型人物等,并在“六五”环境日期间推出年度绿色盛典、绿色发展圆桌会等生态环境文化活动,集中对评选出的绿色发展典型进行颁奖表彰、宣传展示,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企业守法环境和生态文化氛围。
“倡导环境守法、助推绿色发展”系列活动中“管”是指的什么?“重点是指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完成最低抽查比例基础上,对监管对象进行科学分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
如何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引导企业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面对企业环保问题,我们决不能‘一罚了之’‘一关了之’,但也决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养痈成患,而是主动上门、分类指导,按需供应、精准服务。政府部门依法恪守服务和监管的职责,各类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担责’的法定义务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这就是开展“倡导环境守法、助推绿色发展”系列活动的初衷与目的。(文/陈娟 程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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