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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巫山县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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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6月22日至7月11日,重庆市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巫山县开展了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向巫山县委、县政府进行了反馈。市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陈建生通报督察意见,县委书记李春奎作表态发言。反馈会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永胜主持,督察组副组长陈卫,督察组有关人员,县级有关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巫山县委、县政府深学笃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全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深入实施五大环保行动,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加速推进绿色转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巫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对督察发现和群众举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2018年7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423件环境投诉举报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58家,立案处罚28家,罚款54万元。

  督察指出,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环境问题仍然突出,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干部认为巫山生态环境本底好、环境容量大,即使有污染也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建设长江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库区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严重不足。

  生态环保 “绿色考核”的导向作用发挥不够,未将中央和重庆市有关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作为考核依据。

  环境保护压力传导逐级衰减,明责不够、履责不力、问责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展缓慢。乡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流动大,环保工作专业技能欠缺,不能满足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二是完成重点环保目标任务有差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有差距。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滞后,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不彻底,巫峡镇等部分乡镇禁养区内仍有多家畜禽养殖场(户)。港口码头专项整治任务未按时完成。

  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有差距。未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砖瓦窑淘汰工作滞后,全县应关闭的11家24门以下轮窑烧结砖瓦企业中10家未按要求彻底关停。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差距。全县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49个、措施33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群众投诉10件。巫山县上报已完成问题整改45个、措施31项。经核查,实际整改了问题41个、措施28项,与整改要求有差距。

  三是部分自然保护区管理存在问题。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滞后。自然保护区违规审批项目现象严重。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仍然存在。自然保护区部分矿业权退出进展缓慢。

  四是水环境保护压力较大。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到位,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三峡库区消落带仍然存在农作物种植现象。2011年至2014年下达的15个三峡后续规划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仅4个完成了竣工验收。

  五是固体废物管理难度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固废危废管理、处置不规范,部分医院未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般废物、医疗废物分类不彻底。

  六是其他生态环保问题。对河道采砂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严。相关主管部门变相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超期发放采砂许可证。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监管不到位。矿产资源修复与治理进展缓慢,39家已关闭矿山未制定修复(复绿)方案。

  督察要求,巫山县要深学笃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全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巫山县委、县政府要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巫山县委、县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