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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潼南区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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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决策部署,2018411日至51,重庆市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潼南区开展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724日向潼南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重庆市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方明金通报督察意见,潼南区委书记曾菁华作表态发言。反馈会由潼南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志杰主持,督察组副组长米金套,督察组有关人员,潼南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街镇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潼南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五大环保行动”,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潼南区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河长制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印发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担责、终身追责;积极构建党委牵头、政府落实、人大政协监督、纪检监察督办、责任部门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85天,涪江太和断面、琼江中和断面水质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辖区森林覆盖率达46.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完成8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完成13家禁养区养殖场拆除、关闭工作。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值、道路交通噪声值和功能区环境噪声值均达国家二级标准。

扎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智能手机及智能终端、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环保科技及新材料新能源等六大产业集群。2017年六大产业产值413.5亿元,占全区规模企业总产值比重达89.3%;全区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20.76%;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4立方米/万元,同比下降57.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4%            

潼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集中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加快整改,严格查处整改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截止531日,督察组交办的257件环境投诉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232家,立案处罚22家,罚款140万元,问责1个单位、4人。

督察指出,虽然潼南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水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大气、农村、工业园区等环境问题仍然突出,距离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和市政府要求以及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区级部门和镇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认识有偏差,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环保责任落实不严,压力传导不够。“河长制”巡河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河段生活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生活污水直排、水体黑臭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单位履职不到位,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管理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对园区企业情况不熟悉,对园区企业开展日常环境监管不力。部分镇街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未有效完成,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环保考核效力没有体现。

环保能力建设滞后,区级境保护监管力量薄弱,无法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需要。下沉督察的宝龙、群力、双江等9个乡镇环保管理人员均为兼职,专业能力差,不能满足基层环保监管的需要。

二是水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质量存在差距,2017年12月、201812月,国控断面琼江中和水质分别为Ⅴ类、Ⅳ类,未达到Ⅲ类要求;琼江一级支流总体水质较差。琼江沿江设置4个拦河大坝未实施有效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河水流速减缓,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水质富营养化现象频繁。

河流污染及水体黑臭现象突出。群力镇社会堰河生活污水直排,水体污染严重;小渡镇复兴河、米心镇毗卢寺河夏家社区段富营养化严重,水体黑臭;古溪镇拦河坝下泄生态流量过小,与古溪河汇合处岔口水体发黑,存在恶臭现象。

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不够。潼南区人工运河段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跨河桥)东侧居民聚集,保护网破损,岸边有居民洗衣、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现象。太安镇、小渡镇、双江镇、别口镇、上和镇、宝龙镇等多个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隔离网未设置或被破坏,不同程度地存在农田化肥、散养畜禽、农村生活污染、违法施工等污染隐患。

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老城区未实行雨污分流,城市污水管网缺失,且破损严重,生活污水收集率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实现全覆盖,米心镇新华场镇未修建污水处理设施。龙形、别口等1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设施陈旧,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太安、柏梓等6个乡镇二三级管网覆盖不足,污水收集率低。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按国家规定建成投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

三是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刻不容缓。畜禽养殖缺乏科学引导和规划,部分养殖场粪污排放超出了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壤消纳能力,对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威胁。潼南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的四个养殖场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场区管网不清、雨污分流不彻底;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崇龛扩繁场养殖废水不正当排放。玉溪镇回龙村陈奚养殖场通过暗管将粪污非法排入外环境

农村综合环境整治不到位。群力镇、塘坝镇、小渡镇陈家坝村等多个镇、村垃圾收运设施配套不足,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和露天堆放现象;蔬菜基地尾菜倾倒问题突出,人工运河小舟村段、桂林坝蔬菜基地、上和蔬菜基地废弃蔬菜清运不及时,恶臭熏天,发酵产生废水直。秸秆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程度不够。

农村面源污染管理薄弱。部分镇街化肥、农药施用量较大,未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和过期药瓶回收处置工作。对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重视程度不够,农膜回收利用率低,且无收集回收农膜情况统计。

四是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短板。扬尘污染管控不力,督察发现多处工地未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十项措施”,围挡不全、裸土未覆盖、易扬尘物料未遮挡、场区道路未硬化,扬尘散排现象普遍。

工业废气控制不严。17家砖瓦窑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工艺普遍落后,柏梓镇文明砖厂运行维护不佳,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海龙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餐饮油烟防控不够。大量居民楼未设置专用排烟通道,餐饮油烟扰民情况突出。烧烤营业点缺乏合理规划和引导,群众投诉强烈的江北汽车站露天烧烤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工业园区环境保护问题突出。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不合理,阿尔法、万利来、民丰化工、金茂达等企业废气扰民情况时有发生。

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管网缺失,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实行分流。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但尚未投入运行。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尚未建成,一般固废处置不到位。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仍未建设北区事故废水拦截收集管网、收集池、大溪沟拦截坝和切换阀,未组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部分入驻企业风险管理责任体系不健全,应急预案缺乏操作性,环境风险管理止于表面。

环保监管不到位。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力。园区管理人员对入园企业情况不熟悉,部分工业园区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善,存在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现象。

入园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差。部分企业环保主体意识缺乏,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投入不足,无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普遍存在固危废管理混乱、堆存无“三防”措施、去向不明等问题。

督察要求,潼南区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压紧压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社会主体的环境保护责任,明确解决问题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加快解决一批制约绿色发展、影响环境质量、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潼南区委、区政府应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市级和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潼南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