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试点任务 |
细化措施 |
工作绩效目标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 时限 |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一、持续强化规划引领 | ||||||||||
1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划 |
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市建委、区机关事务局 |
2020年 | |||||
2 |
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 |
2020年 | ||||||
3 |
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公共机构分类评估实施办法。 |
区机关事务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4 |
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 |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 |
区民政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6 |
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规划 |
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交通局 |
2020年 | |||||
7 |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交通局 |
2020年 | ||||||
8 |
配合制定重庆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意见,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 |
区住房城市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9 |
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 |
区住房城市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
10 |
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
区住房城市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
11 |
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2020年 | |||||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 | ||||||||||
12 |
聚焦重点产业 |
支持环境保护类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区科技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13 |
配合市级部门推动构建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体系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5年 | |||||||
14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
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15 |
改造或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
区商务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16 |
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
区机关事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
2020年 | ||||||
17 |
探索在社区设置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拆解。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18 |
培育产业集群 |
发挥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网络健全优势,鼓励废旧玻璃、废旧纺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补齐产业链,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 |
区商务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
19 |
加强引导 |
配合制定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制品管理意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20 |
引导餐饮行业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 |
区商务委 |
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21 |
引导星级酒店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 | ||||||
22 |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 |
区商务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23 |
创建“无废商场”。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商务委 |
2020年 | ||||||
24 |
创建“无废酒店”。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商务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25 |
创建“无废机关”。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机关事务局 |
2020年 | ||||||
26 |
创建“无废社区”。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民政局 |
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27 |
创建“无废公园”。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28 |
创建“无废学校”。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教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29 |
创建“无废医院”。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卫健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30 |
创建“无废菜市场”。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31 |
在洪崖洞景点创建“无废景区”。 |
制定专项方案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32 |
协同处置 |
统筹开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垃圾等6个重点领域收运网络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和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合理布局转运设施,建立统一的物流调配信息管理中心。建设以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为关键节点、物流调配为关键手段、资源化和处置设施为关键支撑的城市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六网”协同发展。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
2022年 | |||||
33 |
强化监督 |
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对主动、准确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34 |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 |
区住房城市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 ||||||||||
35 |
开展管理创新 |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
36 |
核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成本,完善费用核定和调整标准,适时合理调整购买服务或补贴价格。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
2020年 | ||||||
37 |
探索实施非居民类产生源垃圾处置费差异化计量收费制度并逐步扩大到居民产生源,探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大型酒店(餐馆)等场所餐厨垃圾产生源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推动形成“多产生、多付费”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制度。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
2022年 | ||||||
38 |
探索建立工程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押金制度。 |
区住房城市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39 |
在餐饮集中区域、大型酒店(餐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实施餐厨垃圾前端分质分流处理技术示范。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40 |
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应用。 |
区住房城市建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41 |
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
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固废云”,实现工业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等流转信息全过程追溯,生活源固体废物全流程统一管理,农业源固体废物信息统一收集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
2022年 | |||||
42 |
强化风险管控 |
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
2020年 | |||||
五、总结凝练试点经验 | ||||||||||
43 |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
完善公众缴纳处置费、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资金筹措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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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餐厨垃圾处理方面 |
进一步完善“区收运—市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市、区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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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成果 |
以小微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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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