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9)涉市生态环境局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市生态环境局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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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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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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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意识。举办2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90人参加。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要点,制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任务。组织观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进一步深刻认识当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4年开展第二轮第二批市级例行督察,进驻大渡口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铜梁区、荣昌区、梁平区等8个区县,交办101个生态环境问题并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区县清单库闭环管控。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暗访工作,摄制《守护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庆市生态环境警示片》并组织各区县集中观看。2024年累计约谈区县15个,针对工作不力的区县,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每季度评价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美丽重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职能,推动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分工,对照2024年年度目标任务,大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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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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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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