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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3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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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川渝嘉陵江流域水生态治理机制的建议》(第0310号)收悉。经与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嘉陵江流域基本概况

嘉陵江位于长江上游左岸,是长江流域内面积最大的一条支流,也是我市中心城区重要水源地之一。嘉陵江水系主干明显、支流发达,流域面积大于1000km2的支流有11条。嘉陵江干流重庆段全长152公里、境内流域面积9589.8km2,流经合川、北碚、沙坪坝、江北、渝北、两江新区和渝中7个区,常年平均流量190亿立方米,约占长江干流重庆段流量的7%,其水生态环境状况对保障三峡库区水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重庆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三水统筹”的思路,不断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自2016年起连续8年达到类,“十四五”以来流域内12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3年保持100%

(一)强化“三水统筹”系统治理。一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印发两轮次嘉陵江“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整合资源力量推进流域保护修复。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和区域环境准入协商机制,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实现动态清零。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嘉陵江干流重庆段701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验收销号581个。在嘉陵江干流及涪江、渠江等6条重要支流布设358个“体检监测”断面,推进靶向精准治污。流域内累计建成1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超过140万吨并全部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水资源保障。加强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健全生态流量监管体系,2023年嘉陵江流域用水总量14.6亿立方米、嘉陵江生态流量达标率100%;完成嘉陵江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52座、退出21座。三是推进水生态修复。开展嘉陵江干流及11条主要支流水生态健康调查,逐步摸清流域整体水生态状况。在嘉陵江流域设立7个站点开展鱼类产卵常态化资源监测,优化升级渔政AI预警处置设施,严格查办嘉陵江流域非法捕捞行政案件。

(二)大力发挥河长制效能。一是全面建立河长组织体系。将嘉陵江纳入市级河流管理,设市级河长1名(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任市级河长),区级河长7名,乡镇级河长59名,村级河长146名,并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生态环境局担任嘉陵江河长制工作市级牵头单位。二是强化河长制工作制度保障。印发《重庆市河长制工作规定》,颁布实施《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形成了地方法规、党内法规双向监督,构建起“1+2+N”制度体系,督促指导嘉陵江流域各级河长规范履职、高效履职。三是深入推进河流管理保护。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市河长办会同各级各部门,压紧压实嘉陵江流域212名三级河长责任,推进各级河长巡河56万余人次,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问题,嘉陵江面貌显著改善。

(三)加强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一是协同立法保护。川渝两地省级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实施流域保护“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二是推进污染治理。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琼江、铜钵河、南溪河等嘉陵江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联合治理方案,其中重庆市累计投资2.27亿元,推动完成琼江平滩河段新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69个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三是强化应急联动。与四川建立健全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联合举行嘉陵江、涪江跨界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川渝跨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联合防控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

当前,川渝嘉陵江流域还存在部分小支流水质状况较差、河长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跨界协同治理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基本完成嘉陵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持续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进流域内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深化“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成立重庆市公安局派驻联络室,重拳打击涉水涉河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健全完善线索双向移送、联合督导工作机制;强化河长高效履职,动态、规范开展河长调整,严格执行区县总河长履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督查,对重点河流、重要区域开展暗访检查,将河流水质改善率、问题排查处置率、巡河达标率纳入市委“八张报表”,对河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管护成效明显的区县给予激励。三是深化川渝联防联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有序推进川渝两地化工园区水污染物、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等排放标准协同制(修)定;充分借助“巴渝治水”大数据应用系统,与四川协商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水文、水质等监测数据共享;针对琼江、南溪河、任市河等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流,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联合执法;定期开展川渝跨界河流应急联动演练,持续提升突发水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感谢你们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你们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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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520

联系人:李小波

联系电话:89181845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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