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成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的建议》(第1156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共筑合作机制,加快形成联建联治格局
一是健全机制方面。制定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生态环境共建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印发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工作方案,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2023年1月再次修订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明确两省市生态环境厅(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在两省市生态环境厅(局)下设办公室,由生态环境厅(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除依托于统一的生态环境共建共享专项工作组外,大气污染领域合作机制也在进一步完善,在签订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两地多次组织召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共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3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四川联合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就共同优化工作机制、共同狠抓具体工作、共同争取更大支持等方面深入讨论,并联合签发《川渝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强化联合检查、标准统一、污染应对、联合执法等方面工作要求。组织编制《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重点区域范围,并分年度对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及重点工程项目下达了目标任务,并在每年印发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中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部门各区县,大气“十四五”规划还明确推动万州区、永川区、合川区建设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中心的任务,进一步强化片区中心的牵头引领作用。
二是统一标准方面。两地签订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合作协议,开展成渝地区生态环境标准统一政策措施研究,形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标准编制规范(送审稿)》,为规范两地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标准统一奠定基础。完成现行环保标准差异分析评估,建立川渝生态环境标准专家库,实现专家、数据等资源共享。严格控制节能环保准入标准,根据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等相关文件规定和一张负面清单管川渝两地的要求,四川省、重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川长江办发〔2022〕8号)》。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川渝裁量基准基本一致。完善污染天气应对和联动机制,协同四川修订了《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基本与四川省2022年修订的最新预案分级基本一致,同时增加了川渝毗邻地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内容,强化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区域协同应对等工作。协同四川推进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编制,多次召开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视频会,加强制修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促进新发布标准协同一致。
三是共商管理方面。在《重庆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编制过程中川渝两地相互征求对方意见,尤其在大气“十四五”规划中专题强调要以区域联防联控和科研管理支撑为重点,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签订成渝两地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重大项目联合攻关、科技创新、信息资源共享等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为成渝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政策规划引领。
二、共治跨界污染,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一是联防联控方面。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合应对,各区县根据市级预案重新修订了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适时开展毗邻地区大气污染联合应对,据统计,万州、永川、合川三个区域联防联控中心联合毗邻地区发布污染预警28次,会商40次,探索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连片整治。强化部门齐抓共管,2022年下半年印发《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组织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成立了5个综合督导帮扶组,形成“5+3+7”(5个市级综合督导帮扶组+3个常态化督导帮扶组+7个执法监测组)督导帮扶组,聚焦目标任务、突出问题、责任落实对区县攻坚行动严督实查,检查企业1800家,发现问题线索5000余个,并将突出问题分9轮移交给相关区县政府。强化监测会商信息共享,依托于西南区域预报中心联合开展预警预报会商24次,发布专报24期,共享空气质量监测数据1700余万条,重庆24个区县966个网格化空气监测监管微站建成并实现数据联网,发布网格化预警周报近60期,为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工程减排方面。争取中央资金1.8亿元用于鼓励规划范围内的区县企业深度治理,协同推进川渝两地120家水泥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锅炉改造以及企业深度治理共90余家,中小微企业整治完成率提高到99%。淘汰治理老旧车辆9.3万辆,新增新能源车14.3万辆,其中纯电动车11.1万辆,已超额提前完成双圈规划中目标任务,试点开展“两江游”“三峡游”等船舶尾气深度治理或者纯电动化改造。加快打造成渝氢走廊,川渝两地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590辆,建成加氢站14座。针对露天焚烧多发的严峻形势,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和市林业局印发通知,建设33个高空瞭望点,基本覆盖成渝双圈规划涉及29个区县,大幅提高露天焚烧处置效率。
三是联合执法方面,针对冬春季PM2.5和夏秋季臭氧污染,川渝两地采取“省级交叉+地方自查”相结合、“线上排查+线下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跨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跨区违法行为,省级层面,开展联合执法3次,检查排污企业160家,发现环境问题69个,区县级层面,开展联合执法39次,检查排污企业387家,发现环境问题266个,形成了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联合交通部门对超标车、黑烟车上路行驶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22年我市毗邻区域累计查处超标车、黑烟车380余辆,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700台次,助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2022年重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2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目标31微克/立方米,两地空气质量均持续改善。
三、共抓科研宣传,创新科学治污能力水平
一是科研攻关方面。川渝两地在污染成因研究分析方面多次开展交流研讨,加强颗粒物、臭氧来源解析和源清单系统构建和大数据分析溯源,联合开展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渝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与集成示范项目”也顺利通过科技部综合绩效评估,丰富了我国复杂地形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经验,为成渝地区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持续改善做出了重要的科技支撑;合作的《成渝双城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与大气质量改善的协同战略研究》项目已结题,为区域经济、社会、大气环境协调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启动“成渝城市群复杂地形下碳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评估体系研究与应用”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环境保护战略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宣传教育方面。强化对区县部门、企业的培训指导,多次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强化对各区县的技术帮扶,每两周召开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帮扶培训会,向督导帮扶、执法和技术帮扶组人员培训现场检查工作要点。持续开展“发言人来了——环保微宣讲”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围绕“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话题,宣讲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举措,同时将环保微宣讲活动中关注度较高的内容汇编成《企业环境管理问答》一书公开出版发行,并向企业赠阅,通过更加多元化的发布形式,让企业充分了解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和治理技术。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生活,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0〕162号),开展以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为重点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的推进机制,我市累计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2403家、绿色家庭100户、绿色社区1605个、绿色学校154所。强化两地大气污染防治的动态宣传,通过川渝两地生态环境局官网、官微、官博等多渠道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污染物浓度等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通过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各类形式,向公众展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工作动态及成果,传递两地联合开展大气攻坚的决心,组织中新网、重庆日报、上游新闻等中央驻渝和市级主流媒体关于“川渝两地大气污染防治”“川渝联防联控”“应对气候变化”“成渝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成效”等主题采访,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22年,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设施资源共享等话题,重庆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共计发布相关信息107余条,阅读量共计约61万次。
感谢您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川渝两省市党委、政府要求,不断深化与四川方面的务实协作,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区域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和绿色发展水平,为成渝地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
此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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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 ? ? ? ? ? ? ? ? 2023年4月11日
联 系 人:赵?洁??
联系电话:88521819??
邮政编码:40112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 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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