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人大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第05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赵小平代表:
????《关于建立区县重点排污单位减排激励机制的建议》(第055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税务局及市科技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能源及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加强排污治理。按照税法规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享受环保税免税优惠;企业排放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达到一定幅度可享受减税优惠。
为发挥税收的引导和调节作用,针对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企业,中央已出台多项鼓励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治污减排的税收政策。在节能环保税费优惠方面,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在高新技术企业税费优惠方面,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延长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二、组织实施“领跑者”制度,对减排企业给予梯度奖励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407号),市经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机关事务局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经信发〔2015〕87号),明确重庆市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工信厅联节〔2017〕1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市经委联合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 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评选分为国家和市级两个层次,纳入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市级水效领跑者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截至目前,评选为重庆市“能效领跑者”有火电行业企业4家共6台机组,水泥行业5家企业共9条生产线,造纸行业1家企业1条生产线;重庆市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有6家企业。
三、关于资金支持节能环保核心技术和相关产业发展
为支持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我市已针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制造等相继出台了资金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均采取项目申报方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减排产品、减排项目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资金支持。例如∶《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渝经信发〔2018〕60号)明确规定,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符合“绿色化”指标等相关条件的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等。此外,为支持创新研发,我市还出台了研发准备金、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普惠性政策,支持企业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等方面。
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38号),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节能、节水、清洁化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提高企业绿色生产水平。“十三五”期间,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 191个节能、节水、清洁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年节约能源超过30万吨标煤,节约水量100万吨,新增工业固废利用量150万吨;年减排SO2、NOx、VOCs等污染物5000余吨,直接带动投资近30亿元。
四、关于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有关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加大科技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和利用科技的先导作用,以科技创新为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先后立项支持了自然科学基金、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面上)项目等市级科研项目60余项,安排大发体育开户,手机赌博官网2800余万元。重点开展了重点行业烟气排放、城镇污水处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废旧产品再制造等节能减排路径、机制、模式、对策研究,研制了燃煤烟气脱硫脱硝、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与资源化等成套装备,开展了汽车、交通、建筑、化工、电力、高端制造等行业减排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和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
同时,布局建设排污减排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引进中科广能能源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华东师节大学重庆研究院等6个节能减排相关科技合作平台。新建设能源互联网先进计量与检测技术、绿色能源材料技术与系统等市级科研平台12个。截至目前,围绕节能环保、绿色发展领域,建有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海上风力发电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22个,建有重庆市绿色制造技术创新中心、重庆市建筑工业绿色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科研平台110余个。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现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企业在法定标准和责任之外的节能减排行为给予积极激励,调动重点排污单位减排能动性,引导企业扛起减排责任,加大治理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减少污染排放,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二是继续落实好环保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支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减排相关政策、机制体制研究。注重发挥排污权、碳排放权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协同作用,努力形成我市更加完善的减排激励政策。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国家政策,争取中央资金通过投资补助、节能量(减排量)奖励等方式,支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减排工程建设。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宝贵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函已经市生态环境局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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