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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1-05-14


贾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筑牢长江上重要生态屏障为抓手,谋划碳达峰及碳中和工作的建议》(第1123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林业局等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宣布,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定为2021年重点任务。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专门研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214月,陈敏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唐良智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强调要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扎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在《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坚持走生态优先的发展道路,提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重点任务。围绕做大做优“绿水青山”生态本底,做通做实“金山银山”实现路径,量质并举、以质为要,存量增量并举、优化存量为主,谋划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10大工程,确保到2025年,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以上。制定《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提出“山青”“水秀”“林美”“田良”“湖净”“草盛”“物丰”七大重点工程,增加我市绿色本底,增大自然碳汇储量。

二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制定《重庆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用好考核指挥棒,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项督查,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制定《重庆市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构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安全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体系。

三是优化产业绿色发展布局。严格执行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出台《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实施细则(试行)》,将不符合环保、能耗、工艺与装备标准要求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和船舶制造等项目列入全市范围不予准入类,严控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

四是全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国家山水林田湖草工程试点,在中心城区“一岛”“两江”“三谷”“四山”区域,精准布局七类生态修复工程,289个试点项目。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一矿一策”分类处置,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2214公顷修复任务。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成效,健全机制、夯实责任。围绕三峡库区综合治理,策划“腹心地带”和“库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二)积极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三大体系”显成效。

一是管控体系抓统筹。对标对表抓好考核,强化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综合管理,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对降碳的统筹作用。据统计部门初步测算,2020年全市碳排放强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累计下降22%,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9.5%目标任务,绝对值降为0.70吨二氧化碳/万元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

二是市场体系优配置。作为全国7个地方试点碳市场之一,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碳减排的引导作用。截至目前,全市碳排放指标累计成交量、成交总额分别为1626万吨、1.69亿元,重庆碳市场履约率提高到90%以上。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控排企业自主实施了26个工程减碳项目,减碳效益约600万吨/年,接近全市排放总量的4%。应对疫情影响,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专门出台延长企业履约期、减免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等系列纾困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支撑体系强保障。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补充编制了全市2015—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快建立碳排放大数据平台,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低碳宣传进党校、进高校。2020年全国低碳日,在轨道交通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立体式、多层次宣传,覆盖客流量4700万余人次,受到公众市民的普遍关注。

2.“三大创新”出亮点。

一是推进减污降碳有机融合。全国首个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写入《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将碳排放管理纳入环评和排污许可。出台《推动排污许可与碳排放协同管理》《在环评中规范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等文件。其中,在《万州经开区九龙园(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审查中,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挖掘园区碳减排潜力,提出措施,优化调整年产360万吨特铝新材料项目烧结工艺。和原方案相比,削减碳排放约140万吨/年,也同步削减了污染物排放。

二是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一方面,从制度规范上求突破,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全国首个集碳履约(面向履约企业)、碳中和(面向政府大型会议)、碳普惠(面向公众低碳行为)为一体的“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另一方面,协调好林业碳汇类生态产品供给和消费两端对接。供给端,完成万州、忠县、酉阳等区县部分村社林业碳汇开发、核证,已形成产品性质碳汇量190余万吨;消费端,推动组织部分企业、机构完成“碳汇+”生态产品认购,实施大型会议碳中和。

三是率先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快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向国家正式提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申请并报送试点方案。形成“一方案(工作方案)、一目录(项目目录)、一规范(技术规范)”的总体框架,完成两江新区等2个区域和2个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快速发展和放量增效,将有效拉动和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引导作用。同时,为企业争取到低息贷款或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3.抓紧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

一是健全机制体制。2020年底组建专班启动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走访10余个市级部门,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和部门需求调研。召开专家研讨会,初步明确编制思路、技术路线、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等内容。制定《重庆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小组组建方案》,细化编制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定期召开编制工作小组会议。

二是科学测算核心指标。围绕反映经济指标的GDP年均增速、反映能源消耗的能耗强度下降率和新增量、反映能源结构的碳排放强度下降率等3组数据,以某一约束性指标为基准,按照国家下达我市的最低考核要求测算其他指标情况。设置超高、高、中、低4个方案,对应测算2027年、2028年、2029年不同年份峰值总量。

三是合理制定达峰目标。依据国家总体要求,考虑按“1+6”模式(全市1个总体方案,工业、能源、交通、建筑、农业农村和大数据新基建领域6个专项方案)制定达峰行动方案。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然生态资源禀赋等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设定差异化达峰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全面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举措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着力优化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全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产业方面: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数字产业,培育绿色产业链,淘汰落后工业产能,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制造业转型升级,在建筑领域推广使用低碳节能新材料、新工艺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快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绿色建筑占比。能源方面:加快小水电清理,科学开发水、风、光、地热等能源资源,加大清洁能源保供力度,协调三峡电增量入渝,发展分布式储能,建设智慧能源。交通方面: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铁水联运占比,加强机动车油耗管理,推广清洁能源车,提升轨道、公交出行分担率。

(二)着力完善财税、市场、金融三大政策,激活绿色低碳转型动能。

财税方面:推动设立碳中和专项资金,研究制定脱碳电价优惠措施。核算碳足迹,推广碳标签,应对碳边境调节税影响。市场方面:参与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探索组建环境资源交易平台,统筹碳排放、用能、排污和用水权交易。金融方面:扎实开展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推动设立气候基金。

(三)着力增强创新、碳汇、基础三大能力,强化碳达峰、碳中和要素保障。

创新方面:发展碳中和产业,推动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研发应用,创建广阳岛等一批零碳示范区。碳汇方面: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以“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为重点开展国土绿化、森林抚育,依托三峡库区消落带湿地资源,提升碳汇增量。基础方面: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宣传引导。

此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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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 君

联系电话:88563228,15922600659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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