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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日期:2021-11-30


2021年11月3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邦平围绕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市生态环境局宣教国合处处长 苟渊】: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首先,欢迎大家来参加今天的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我们主要向各位记者介绍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同时还将公布一批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绿色金融改革、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十方面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及经验做法。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邦平同志,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副处长程银军同志,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处处长谢洲同志,市水利局河长制工作处副处长冯琦同志,市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彭劲荣同志。他们将为大家介绍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同时,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我局机关有关处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同志也参加此次发布会。

首先,有请王邦平副局长发布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邦平】: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的“国之大者”。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累计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文件200余个,切实做到了夯实保护责任、赋能绿色发展、改善环境民生。下面,我就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一、聚焦高水平保护抓改革,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一是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出台《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赔偿磋商、资金管理、损害修复等配套制度,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017年以来,全市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03件,赔偿量化金额约2.4亿元,其中,累计修复土壤约49.7万立方米、农田约8.6万平方米、林地约60.5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约1.4万吨。

二是全面深化河长制,污水偷排偷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始终保持为优。2017年以来,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整治污水“三排”问题5200多个、河流“三乱”问题2500多个,“鑫缘至尊”“巴滨一号”等侵占岸线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关停、拆除170余个非法码头,取缔、拆解餐饮船舶130余艘,长江干流(重庆段)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

三是健全领导干部问责机制,推动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重庆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实施方案》《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规定,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问责考核。2017年以来,共计实施审计项目193个,涉及领导干部322名。

四是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增强地方“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赔偿”的责任意识。在全国首创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充分让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获得生态资源红利,让缺林少绿区县主动挖掘造林绿化空间。如江北、九龙坡等绿化空间有限区纷纷与森林资源丰富的酉阳、石柱等县签订森林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18年以来,总交易森林面积指标31.66万亩、总成交金额7.915亿元。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抓改革,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结构。2017年以来,全市产业结构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加速转型,三次产业结构由2017年的6.9:44.1:49.0优化为2020年的7.2:40.0:52.8。能源产品从原煤为主的单一格局向原煤、天然气、水电、风电等多元化格局发展,煤炭消费占比从2017年的47.1%降低至2020年的44.3%,清洁能源比重逐步提高。2017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万辆,减碳19.1万吨,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5%。

二是着力为经济赋绿。加快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全市42家金融机构推出180余款绿色金融产品,实现绿色贷款余额超3500亿元,各类绿色债券超380亿元。建设全国首个集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为一体的“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完成渝东北、渝东南首批碳汇类生态产品开发,促成首批生态产品成交,打通资源变现路径。

三是加快气候投融资发展。创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全国首批申请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金融机构投放优惠利率贷款,发行、承销碳中和债券,开展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气候投融资业务,募集资金超180亿元。

四是助力实现低碳发展。依托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和气候适应型城市等试点示范,加快悦来“近零碳”示范工程建设。全市152家工业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累计成交量达2238万吨、交易额达3.5亿元;全市累计组织1万余家次企业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金额达到3.76亿元。

三、聚焦高品质生活抓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是深化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两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5687件群众举报投诉办结率达到99%以上。江北区黑石子垃圾填埋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缙云山、五里坡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二是提高污水处理与垃圾分类水平,不断打造城镇良好生活环境。2019年以来,出台《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扩建5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146.8万吨/天;提标改造5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技术改造400余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3万余公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覆盖215个镇街、638万户居民;中心城区日均分出厨余垃圾3400吨、可回收物18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接近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中心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三是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助力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新建1600余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3600余公里农村配套管网;整治2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全市累计完成改厕106.9万户,新建农村公厕3077座,累计创建评比美丽庭院91954个,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四是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启动“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增加到432.9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5%。根据国土三调初步成果,草地资源面积增加到2.37万公顷,湿地面积稳定在20.72万公顷左右,市级以上湿地公园达到26处。全市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58个,有效保护全市90%以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90%以上典型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崖柏、黑叶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实现恢复性增长。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骐骥千里,非一日之功。”近年来,通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同比增加17天,创历史新高;PM2.5浓度下降至33微克/立方米,评价空气质量六项指标(PM2.5、PM10、SO2、NO2、O3和CO)首次全部达标;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基本实现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截至11月29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3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标;1—10月,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Ⅱ类,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6%,满足国家年度考核要求。

谢谢大家!

【市生态环境局宣教国合处处长 苟渊】:谢谢王邦平副局长。现在,大家可以围绕发布主题,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之前请先通报媒体单位。

【重庆日报记者 王翔】: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请问重庆是如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格局的?哪些方面又与老百姓息息相关?

【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副处长 程银军】:2021年10月1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基础设施、技术创新、法规政策等六大重点任务。下一步,重庆市将围绕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及应用、强化法律法规支撑等23项重点工作确定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市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到2035年我市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与居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主要体现在: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流通、消费体系,全面提升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增加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绿色产品供给,鼓励设立绿色产品专区,促进绿色产品消费。二是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升级,补齐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开展山城公园、山城步道等山城系列品牌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度。三是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轨道公交无缝接驳,鼓励发展定制公交、社区公交等多层次公交服务模式,形成全社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上游新闻记者 王倩】:我们了解到重庆近年来在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请问接下来我们如何继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符合重庆实际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处处长 谢洲】:围绕生态补偿这个问题,近年来财政部门立足职能,一方面是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对资源开发补偿、环境权益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手段进行不断地完善升级,来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让生态环境和生态产品通过市场渠道得到补偿;更重要的方面是做好政府间资金的调度配置,通过纵向和横向“两只手”,来引导属地政府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鼓励他们走好绿色发展之路。比如纵向上,我们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地区引导性措施,将区县森林覆盖率、空气质量达标率、水质达标率等反映其环境质量的指标,纳入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体现对区县环保工作努力成效的补偿,确保区县不因保护生态环境而降低公共服务水平,坚定其绿色发展的信心与底气。再如横向上,我们在市内19条重点流域推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河流流出区县的水质为依据,水质变差上游补偿下游、水质向好下游补偿上游,资金由区县政府之间按年度进行支付,让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横向转移支付在区县之间充分传导,上下游权责对等、各区县协同共治,全面提升属地政府的保护意识、巩固治理成效。我们现在看来,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作用是明显的,全市42个国考断面考核优良比例达到了100%,较机制建立以前增加了9.5个百分点。

今后,我们将持续按照中央有关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部署,充分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一步健全生态价值的回报与补偿路径,继续完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补偿制度框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引导有力的政府间生态补偿机制。

【华龙网记者 周盈】: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请问近年来,我市在推行河长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市水利局河长制工作处副处长 冯琦】:我市自2017年推行河长制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全市各级河长巡河279.5万余次,解决问题5.8万余个,做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双总河长”为统领,河长体系高规格建立。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唐良智共同担任市级总河长,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全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均任市级河流河长,三次调整充实河长制组织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设立各级河长1.75万余名,其中市级河长达21名,实现“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面覆盖。

二是以“改革创新”为遵循,体制机制全方位完善。以地方法规立法颁布实施《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建立河长述职、年度考评、暗访调度、责任追究、表彰奖励、河长工作交接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考核问责,着力延伸监管触角,其中河长工作交接制度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情况刊登交流。

三是以“总河长令”为抓手,突出问题常效化整治。连续三年签发市级总河长令,针对“三排”“三乱”“三率”问题,分别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及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常态化排查点位16万余个,整治污水“三排”“三乱”“三率”问题8000余个,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新华网记者 陈雨】:由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让生态环境保护更有力有效。请问,重庆检察机关是从哪些方面推动完善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市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 彭劲荣】:一是积极探索跨区域管辖机制。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专门负责办理长江流域重庆境内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跨区域专门管辖机制;在两江地区院设立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主要负责办理广阳岛片区生态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打造长江上游重庆段“生态环保名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名牌”,已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5件。

二是全面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在全市统一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综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建立“刑事+公益”一案双查机制,共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407件5652人,起诉2321件3748人。

三是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 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生态检察政策“56条意见”,推行“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行政机关建立部门协作机制160余项,2017年以来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5839件。

四是持续拓展社会化参与机制。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与重报集团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接受社会公众举报240余件;出台“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办法”,聘任公益诉讼观察员1161名履职参与办案;建立重庆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专家库,设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与市内鉴定机构搭建检察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绿色通道,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格局。

【中国环境报驻重庆记者站记者 余常海】:请问,近年来我们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了哪些重大突破?就解决老百姓身边反映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邦平】:2018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主要体现在:

一是完成职责整合。整合原环境保护、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执法权,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170项执法事项,较改革前新增64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有奖举报等制度要求,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坚持执法为民。今年针对水、大气、固危废等领域,与8个市级部门协作行动,联合督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000余个,联合查处违法问题300余个。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近5万件,督促整治建筑施工、扬尘等问题4000余个。

四是强化执法保障。印发《加强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及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等措施20条,得到生态环境部高度认可。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坚持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深化执法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高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三是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管与业务管理衔接互动,提升一触即发、一步到位的执法响应体系。四是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基层倾斜。

【市生态环境局宣教国合处处长 苟渊】:各位记者朋友,今天发布会的提问环节到此为止,感谢大家对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想作进一步了解的记者朋友可以会后与我们联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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